2021-09-26 13:23
前段时间,广东韶关街头发生惊险一幕
一男子驾驶三轮摩托车
撞倒了一辆电动车
伤者拉住三轮车的车厢不让其离开
摩托车驾驶员竟驾车穿过路口
硬生生将伤者拖行了一段路
7月23日9时许,韶关市始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彭女士报警称,其驾驶一辆二轮电动摩托车行驶至城东市场马市候车亭路段时,被一辆三轮摩托车撞倒在地。事故发生后,三轮摩托车司机驾车想离开现场,彭女士随即一路追赶。当彭女士追至始兴县机关幼儿园路段时,徒手拉住三轮摩托车车身,试图阻拦三轮摩托车离开,但是三轮摩托车驾驶人未作理会,继续驾驶三轮摩托车行驶并拖行彭女士十几米,直至车体甩离彭女士后,驾驶车辆离开。
接到报警后,民警快速反应,通过一系列调查,最终锁定驾驶肇事三轮摩托车系王某。8月3日上午8时许,民警获悉王某及其所驾驶的三轮摩托车位于城东市场路段后,当即组织警力进行抓捕并成功将王某抓获。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当交警找到这名三轮摩托车驾驶员时,他竟还开车冲撞交警企图逃跑,民警合力将其控制。
据了解,王某自知当日交通事故已发生,但害怕报警后,交警会查扣其所驾驶的无号牌三轮摩托车,于是不顾他人生命安全,选择了驾车逃离现场。
目前,王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及发生事故后逃逸等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2000元。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彭女士这种盲目追车的行为不可取
对自身安全会造成严重危害
那么,遇到逃逸事件该怎么办?
1
尽量记住对方的车辆信息
发生事故后,无论对方是否逃跑,都要立即查看对方的信息,如车牌号、车身颜色、车辆型号、司机长相等。
2
不要盲目追赶
如果对方逃跑了,千万不要驾车去追赶,更不要试图别车逼停对方车辆。这样做不仅容易造成二次事故,也会使自己成为责任方。
3
确保自身安全
发现对方要逃跑时,千万不要跑到车前去拦车,对方在逃跑过程中,在慌乱的情绪影响下很可能不顾后果,造成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发生。
4
立刻打电话报警
正确的做法是立刻打电话报警,告知交警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对方车辆信息,和逃跑的方向;如果人员伤亡,还需要打120急救电话。
逃逸事件有多恶劣?
或许,撞上的那一刻是失误
而逃跑的那一刻就变成故意了
车辆肇事后千万不能逃逸
应在尽快救助事故伤者的同时
主动接受调查,并依法承担自己的责任
只有这样
才能使他人和自己的损害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