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2 13:06
郦某欠下大笔债务不还,被东城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限制消费人员”名单。此人却拿着伪造的军官证,准备由大兴机场登机出行,被安检人员当场识破。东城法院10月22日发布消息说,郦某刚结束了10天拘留,走出拘留所大门就被法院处以1万元罚款。
郦某和赵某原本是“朋友”。郦某向赵某借款50万元,而且签订了合同并经过了公证。但是之后郦某并未按期还款,赵某向公证处申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执行证书,并向东城法院申请执行。东城法院执行团队查询后发现,郦某名下完全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且郦某此时已经“人间蒸发”,执行法官找不到他的下落。随后,郦某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列入这个名单后,郦某无法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也不能乘坐高铁、动车组一等以上座位。但是郦某可不想被一纸“限消令”束缚手脚。10月9日,郦某拿着伪造的军官证准备在大兴机场乘坐飞机。在安检时,机场安检人员识破了他手里的假证,立刻报警。大兴机场派出所传唤郦某接受调查。于是,一切真相大白,郦某行政拘留十日。
发现郦某是法院限制高消费人员之后,大兴机场派出所向东城法院执行局通报了相关情况。执行法官宋旭阳获知,郦某于10月19日拘留期满。当天早晨,宋旭阳法官带着团队赶往拘留所,郦某刚从拘留所出来,就被带上了东城法院的警车。
“因你违反限制消费令的相关规定乘坐飞机出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决定》第十一条,现对你的行为罚款人民币一万元。”宋旭阳法官向郦某宣读罚款决定,同时给他释明了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面对罚款决定,郦某当场缴纳了罚款,一再表示自己认识到了错误,会积极想办法还钱。
东城法院执行局法官表示,郦某这种事,并非孤例。之前就曾有类似案件发生过。“这类被执行人多数存在侥幸心理,通过采取借用亲友证件,捡拾、购买他人证件或伪造证件等方式购票乘机,自认为能够蒙混过关,殊不知这样的行为违法,会受到法律严惩。”宋旭阳说。
据宋旭阳法官介绍,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宋旭阳法官还提示,被执行人如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旦被纳入限制消费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出行乘坐交通工具必然会受到相应限制,生活也会受到影响,因此,被执行人要勇于面对,积极协商促进履行,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