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销售“四类药品”信息不登记或不报告的,发现就关停!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牛伟坤 孙乐琪 实习记者 亓国梁

2021-11-17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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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62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福义介绍,“早发现、早报告”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全市药监和市场监管部门,将以“四个最严”为根本导向,坚持疫情防控不放松,对药店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情况继续加强检查督导。对销售“四类药品”信息不登记或不报告的,发现一家关停一家,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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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满志禹,实习编辑 崔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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