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悔罪!海南一放火案被告人由死缓改判死刑立即执行
法治时报

2021-11-30 13:58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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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办理的梁某某放火案入选最高检检察案例库。

该案于2019年4月由省检一分院提起公诉,依法指控被告人梁某某犯放火罪。同年8月,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判决梁某某犯放火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告人梁某某未上诉。省检一分院审查认为被告人梁某某蓄意放火,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坏,且没有悔罪表现,也未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依法应予严惩,一审判决事实认定错误,量刑畸轻,遂提出抗诉。省检察院经审查支持省检一分院抗诉意见。经开庭审理,省高院采纳检察机关抗诉意见,依法改判梁某某死刑,立即执行,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在该案抗诉过程中,检察机关根据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既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又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该案的成功抗诉,充分体现检察机关坚决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不断强化审判监督意识,正确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曾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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