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9 12:26
近日,张先生在短视频平台上发现不少疑似宣扬法西斯内容的作品,“实在是不忍直视”。有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律,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发布者和发布平台将被惩处直至追究刑责,因此短视频平台应负起审核监管责任。
“我在某视频平台上看到,有不少视频都是和纳粹或二战德国相关的。”张先生罗列了几条他看到的视频,一条视频内容是二战时期德国阅兵和现在阅兵画面的对比,配文写着“同样的姿势,辉煌已不再。”该视频上传于11月30日,上传一周便“收获”了7852个点赞、370次收藏和99条评论。留言的内容更加直白:“致敬伟大德意志!永存不朽!威风凛凛!无敌之师!”“精神永生,血性犹存,时刻皆可辉煌。”
另一条视频的文案是:“他们本是英雄,可到了现在,却被某些人说成罪人。”张先生解释说,画面中的军人穿着德式军服,该视频有1521个赞。为此不少网友纷纷留言反驳:“播主三观不和主流”“为世界带来灾难也算英雄?”“不会真有人为侵略者打抱不平吧?”
“二战期间,德意日法西斯国家发动侵略战争,给世界人民带来了无尽伤痛。视频画面有的出自纪录片,有的出自老电影,可配的文字、想表达的思想却和主流价值观相背。评论里居然还有不少点赞的、叫好的,实在太过分了。对于鉴别力不强的青少年来说,会影响他们的价值观。”张先生气愤地说。
看到类似内容后,张先生往往会向平台举报,两天内他就举报了177条视频和评论,其中《每当我刷到智利阅兵,总会想起曾经的帝国》的处理结果写着:“本次举报帮助了30.5万用户远离不良信息,感谢你的火眼金睛。”
短视频平台是怎么让这些视频流出的?平台的审核机制是怎样的?记者联系了该视频平台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会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截至发稿时记者尚未收到回应。
北京汇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魏晓东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宣扬恐怖主义、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信息等活动。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魏晓东认为,在流量就是收益的互联网盈利模式下,任何谋利行为均应遵守法律底线和公序良俗。如果网络平台未尽到审核监管责任,有意无意放任不良信息传播,无论如何都难辞其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的意见》明确要求规范信息内容传播,及时发现不良倾向,进行科学有效引导,防止误导社会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