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扩容 首次承保充电桩等车外设备——新能源车险专属条款发布
北京日报客户端 | 作者 李悦

2021-12-22 18:16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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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探索了整整3年的新能源专属车险,正式登台。12月14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试行)》(以下简称《条款》),《条款》由《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试行)》《新能源汽车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示范条款(试行)》组成。而新能源车险专属条款与费率发布,意味着今后新能源车有了自己的保险,不需要再套用燃油车保险条款与费率。600万新能源车主将迎来更加有效和有针对性的保险保障。

■ 新能源车“痛点”得到保障

从内容看,《条款》分为主险、附加险。主险包括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新能源汽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共三个独立的险种。

附加险包括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附加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附加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附加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险、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险、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附加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附加车上货物责任险、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附加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附加新能源汽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十三项。

在保险责任上,《条款》既为“三电”(电驱动、电池和电控)系统提供保障,又全面涵盖新能源汽车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的使用场景。值得注意的是,三大主险均明确意外事故包含起火燃烧,为当前新能源车尤其是纯电动车“电池起火”这一最大风险源带来了针对性的保障。

具体哪些可以保,哪些不能保?业内人士就《条款》保障进行了简单明了的划分。

“根据《条款》内容,车身,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机及驱动系统,其他控制系统,其他所有出厂时的设备以及外部电网故障导致车辆损失,自用电桩被盗窃或损毁,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的自用电桩损失,电桩导致第三者人、财损失都属于可承保范围。”平安产险的工作人员介绍。而电池衰减、车辆自然磨损、朽蚀、腐蚀、故障、本身质量缺陷等不属于自然灾害,也不属于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以及被保险新能源汽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新能源汽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则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与此同时,在投保选择时,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主险,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附加险条款的法律效力优于主险条款。但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条款》明确,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除附加险条款另有约定外,主险中的责任免除、双方义务同样适用于附加险。主险保险责任终止的,其相应的附加险保险责任同时终止。

■ 车险市场迎来广阔发展空间

新能源车蕴藏多大市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1年三季度,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678万辆。同时,我国还是全球新能源汽车专利申请最多的国家,专利申请量占全球的66%以上。无论是市场规模还是技术供给,都已经跃居全球第一。

在国家加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的大背景下,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也将成为一大趋势。开发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不仅是保护新能源汽车车主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险业适应时代发展,回应大众需求的必然选择。

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要占汽车总销量的20%左右。据中金汽车行业分析员邓学团队预测,2022年将有1000万新能源车主,并将出现“换电大爆发、车企加速超/快充站自建、慢充加速进小区”的情况。

庞大的增量市场,将使得新能源车险成为保险公司的必争之地。

“新能源车险对保险公司的技术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岩表示,新能源汽车本身的风险概率就比较高。电池风险、驾驶软件风险等都属于新的风险类型,缺乏历史风险数据,而且随着技术进步,风险状况还在不断演变。

同时,由于当前新能源汽车的技术规范不统一,各家公司产品的风险存在较大差异。吕岩认为,复杂的风险状况使得保险公司风控能力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并倒逼行业重视新能源汽车的风险研究和管理。因此,能在技术能力上实现突破、对新兴风险进行有效保障和管理的主体将会占得先机。

记者了解到,目前多家保险公司已完成准备工作,待监管确定时间后,便会进行系统切换。关于新能源车险费率问题,中国精算师协会在《条款》发布同日,公布了《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表(试行)》,为行业新能源汽车保险产品定价提供了基准。

业内专家表示,总体来看,新能源车的三者险和车损险基准保费,较现行传统车险的基准保费,整体下降约0.8%。其中,三者险基准保费下降0.1%,车损险基准保费下降1.2%。据估算,将近80%的新能源汽车在使用专属条款投保车损险和三者险后,同等条件下,保费持平或下降。


编辑: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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