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4 12:03
为进一步加强单采血浆站管理,提升单采血浆站质量标准及要求,确保血浆质量和献血浆者安全,国家卫健委近日对2000年印发的《单采血浆站基本标准》进行修订,形成了《单采血浆站基本标准(2021年版)》。新版标准要求单采血浆站应当建立视频监视系统,同时采浆关键环节增设人脸识别设备。
新版标准梳理了浆站职能架构,增设信息和档案管理功能,明确放射诊疗室设置等问题。提高人员配备和设施设备要求,提升站长、质量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等重要岗位人员资质要求。要求单采血浆站工作人员数量应当与功能和业务相适应,原则上不少于20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工作人员总数的70%,其中具备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比例不低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30%。所有工作人员均应当经过单采血浆站组织的岗位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020年疫情期间,丰台30多名医护人员集体献血。资料图 刘平摄
单采血浆站应当建立视频监视系统,对与献血浆者身份核查相关操作和重要区域实施视频监视。视频监视范围至少包括献血浆者登记窗口,健康征询体检室入口,血液标本采集、血浆采集前献血浆者身份核查、血浆采集和储存、血液检测等区域。采浆过程关键环节(至少包括献血浆者登记建档与健康检查、血液标本采集、血浆采集)应当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献血浆者身份核查。
同时,单采血浆站应当配备双路供电或安全有效的应急供电设施,血液检测、血浆采集等连续工作设备和计算机机房应当配备不间断电源(UPS)。应当配备通讯设施。
单采血浆信息系统应当保存系统操作日志,能对献血浆者身份核查和关键操作实施检索和追踪;应当具备标准化接口,与血浆采集相关设备对接,并预留标准接口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具备信息报送和查询功能。
国家卫健委要求,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本标准对现有单采血浆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延续。经审核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注销其《单采血浆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