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持续为辖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自2022年1月1日起,我区行政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通报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北京市将实施全域禁放烟花爆竹,并在2022年春节期间,不再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小编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元旦将至,我区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家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对非法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区政府有关部门将进行严厉打击。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人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最后,小编再次提醒大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样不仅可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还可以有效降低噪声污染和大气污染,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营造一个绿色、文明、健康、环保的生产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