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2 16:25
1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肖振猛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日前,贵州师范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肖振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肖振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肖振猛利用担任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处处长、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副检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去年12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消息,近日,贵州省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包括贵州师范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肖振猛的部分贪腐问题。
肖振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
通报称,2013年至2020年,肖振猛在担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贵州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期间,先后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汪某某、肖某某等6人赠送的礼金21万元、茅台酒44瓶。2013年至2020年,肖振猛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付某、侯某某安排的宴请。肖振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11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肖振猛曾任省反贪局长
搞权色钱色交易
2021年6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肖振猛接受审查调查的消息。
通报称,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贵州师范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肖振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1年11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肖振猛被双开的消息。
通报称,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师范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肖振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肖振猛身为长期工作在检察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不按规定向组织报告重大事项,对抗组织审查;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金,违规接受他人宴请,违规借用他人车辆;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经商办企业,搞权色、钱色交易;无视“三个规定”,利用检察权以案谋私,违规干预和插手案件处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肖振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贵州省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肖振猛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肖振猛,男,汉族,1963年7月生,贵州遵义人,博士研究生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综合指导处处长(副处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处处长;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贵州师范学院党委委员,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贵州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贵州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2021年7月被免去贵州师范学院党委委员职务;2021年8月被免去贵州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
2021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肖振猛决定逮捕。
消息称,贵州师范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肖振猛(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肖振猛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综合:高检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