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禁止轻型货车“大吨小标”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杨天悦

2022-01-16 18:45 语音播报

经济

行业瞩目的“蓝牌新规”正式发布。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切实加强车辆生产和登记管理,进一步提高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安全技术性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的通知》。

据工信部方面介绍,近年来,在路权优势、取消“双证”、按轴收费等一系列鼓励政策的支持下,轻型车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但由于市场需求不合理、企业恶性竞争、各地方执法不一致等因素,轻型车辆出现“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违规问题,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成为重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对此,《通知》在车辆技术要求、企业生产一致性管理、检测机构产品检测、一致性监督检查和注册登记管理等五个方面精准布控,全环节、全方位进行管理;将全面规范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市场秩序,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此外,《通知》还在提升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方面做出进一步规定,要求生产企业提高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安全技术要求,并随附《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安全技术规范》。针对轻型货车,提出货箱宽度、发动机排量、轮胎负荷等要求,可直接有效限制装载能力,消除超载运输的隐患。

轻型客车方面,将通过整车长度、座椅布置、行李区纵向长度等要求,减小客货混装、非法改装的空间;同时,对自卸车、仓栅车、清障车提出针对性要求,确保产品合理合规。

《通知》还要求生产企业进一步落实生产一致性、委托改装和整车合格证的管理要求。一是加强对车辆产品出厂前检验,二是对委托改装车辆产品实施质量控制和生产一致性管理,保证委改产品参数与许可参数一致;三是加强对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管理,确保合格证信息真实有效,严禁一车多证、提前出具合格证等违规行为。

与此同时,《通知》还提出从全环节提出监控产品安全质量,要求严把产品检测关、强化一致性监管、严格注册登记管理。检验机构严格执行样品保留3个月的追溯制度,严格货车产品空载检测和小微型载客汽车静态检验。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严格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登记查验,严禁为“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车辆办理注册登记。

对于生产企业违规的处罚措施,《通知》提出将对仍有生产销售“大吨小标”产品等违规行为的生产企业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并责令企业收回违规产品,一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汽车新产品《公告》申请。

据中汽协相关负责人分析,随着《通知》的实施,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市场必然回归理性,良好、稳定的市场秩序,有利于轻型车市场的快速增长,避免劣币驱逐良币,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同时中汽协方面提出,行业企业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产品开发和生产,立即梳理现有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产品,并于2022年3月1日后,主动撤销不符合《通知》要求的产品《公告》,并做好生产切换和库存清理工作。

图片来源:官网截图


编辑:杨天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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