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8 20:46
1月28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受贿一案,对被告人董宏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董宏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 :1999年至2020年,董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63亿余元。
编辑: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