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京牌车却遭人转卖,法院提醒:切勿因小失大!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蕾 通讯员 黄硕

2022-02-17 12:37

城事

黄女士将自己的京牌奥迪车出租,只收到半年的定金,对方连人带车便都不见了。不仅如此,租车人还偷偷将车转卖。2月16日一大早,北京朝阳法院执行员王广涛接到黄女士电话,称其申请执行的车辆就停在丰台区某村。执行员到达现场后,车辆使用人刘先生得知执行员是为车的事情而来,很快交出了车钥匙。

原来,2019年5月,黄女士因长期离京生活将其名下京牌奥迪车出租给了张某,约定月租金5500元。张某在支付了6个月租金后便连人带车失去了联系。为了要回车辆,黄女士将张某诉至法院。

经法院判决,张某需返还车辆,并支付车辆使用费。判决生效后,张某未主动履行判决义务,黄女士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员王广涛曾向相关部门调取车辆的行驶轨迹及道路停车信息,均未获得车辆准确位置。随后,他前往张某户籍地房山区进行调查。张某前妻称,两人离婚后,张某再没回过家,也未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今不知人在哪里。

今年春节前后,黄女士先后接到花乡二手车市场两位陌生人的电话,询问其卖车原因,并核实车辆信息。黄女士意识到,其车辆在被私下买卖,便急于找寻车辆下落。

经执行员询问,车辆使用人刘先生称,2019年12月,因上下班需要,他经同事李某介绍从花乡二手车市场门口的“车贩子”手中花12.5万元购买来涉案车辆。“我买完车,对方也没给我大绿本(机动车登记证书),只给了我一张纸(协议)。”刘先生称,由于车辆被法院查封,年检都很困难,他遂于年前想将车辆出售,没想到竟先被法院找到。“我也想赶紧把车还给人家,指着把钱要回来,没想到买个车这么麻烦。”刘先生对执行员说。

执行员当即将车辆拖回法院,通知黄女士近期来京将车取回。法院表示,会进一步调查张某出售车辆的行为,并将对其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执行员提醒,租赁京牌小客车风险大,签订租赁合同需审慎,避免承租人对车辆的抵押、转售、犯罪等行为给车主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编辑:王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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