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9 10:00

在一“墩”难求的大背景下,在如何拥有一个新晋顶流“冰墩墩”这件事上,除了正规渠道购买冰墩墩外,还有各种自制的“野生冰墩墩”,汤圆冰墩墩、剪纸冰墩墩、雪人冰墩墩......可谓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2月14日,中宣部版权管理局通报了一起制售盗版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成为全国首例侵犯北京冬奥吉祥物形象著作权刑事案件,但却不是唯一一例。
网上报道的涉及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还有很多!
汕头一商家销售“冰墩墩”造型甜品被处罚

浙江省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侵权生产的“冰墩墩”

网络上售卖“冰墩墩”形象的周边产品也属于侵权行为

说到这儿,大家可能会好奇生产上面提到的“违法行为”究竟触犯了哪些法律呢?
生产、销售冰墩墩盗版周边属于“未经许可复制使用奥运标志和涉奥作品”:
触犯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特殊标志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若将盗版周边放至线上销售,还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恶意委托代理机构,提交冬奥热词商标注册申请:
触犯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等规定。
提醒!
自制冰墩墩表情包别乱发!
未经组委会许可,自制冰墩墩表情包传播,不收费也侵权!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冰墩墩、雪容融可以使用?需要履行哪些手续?
吉祥物“冰墩墩”是北京冬奥组委的重要财产,北京冬奥组委对“冰墩墩”的形象依法享有著作权、注册商标专用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对“冰墩墩”中英文名称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此外,对“冰墩墩”的形象和名称还特别享有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这是我国所特有的,也体现了我国对奥林匹克规则的尊重。
提示:
1.未获北京冬奥组委的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冰墩墩”形象和名称。
2.机关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事业单位等非营利法人或者组织可以申请非商业使用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
申请人申请非商业使用“冰墩墩”,应遵守《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有关标志非商业使用规则》(冬奥组委发〔2019〕19号),登录北京冬奥组委官方网站,搜索“有关标志非商业使用规则”链接进入相关页面,按要求填报材料,进行申请。
获得许可的使用人应当按照许可的范围、签署的承诺以及北京冬奥组委制定的技术规范使用“冰墩墩”,不得实施任何侵害北京冬奥组委知识产权的行为,也不得协助任何第三方实施足以引人误认为其与北京冬奥组委、北京冬奥会等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如果不是出于商业目的,只是咱们自己动手做一做,比如咱们自己在家里做一做冰墩墩形象的食物供家人使用,是不违法的;
使用行为符合为个人欣赏目的而使用,比如把冰墩墩的图样编织在手套、帽子等个人用品上,仅供自己使用,也是不违法的;
此外,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在做报道新闻时,对冰墩墩形象再现,这种情况也是不违法的。
你记住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