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24 16:43
北京市公安局禁飞通告提示,自2022年1月28日零时至3月13日24时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穿越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房山公安分局2月24日通报称,自禁飞期开始至今,房山警方对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保持“零容忍”态度,查获多起“黑飞”案件。
2022年2月3日12时许,李某(男,38岁)在明知禁飞期间不能使用无人机违规飞行的情况下,仍到房山区韩村河镇进行无人机作业飞行,后被房山警方当场查获,目前该人已被房山警方行政拘留。
2022年2月16日10时许,在房山区向阳路街道有无人机升空,经工作,民警将无人机驾驶员汪某(男,38岁)查获,目前该人已被房山警方行政拘留。
2022年2月19日14时许,张某(男,29岁)在明知禁飞期间不能使用无人机违规飞行的情况下,仍到房山区十渡镇进行无人机飞行,后被房山民警当场查获,目前该人已被房山警方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无论在北京地区任何地点、全年任何时间组织“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均要预先向空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特别是在禁飞期间,对于未经空域审批擅自开展飞行活动的,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