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创建基本无违建区 | 《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第295号令)政策解读(一)
2022-03-17 18:07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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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

(第295号令)政策解读

什么是违法建设?

1.城镇违法建设是指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城镇建设工程,以及逾期未拆除的城镇临时建设工程。

2.乡村违法建设是指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乡村建设工程。

什么人属于违法当事人?

违法建设当事人,包括违法建设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违法建设执法体系包括哪些部门?

1.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违法建设制止和查处工作。

2.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下列情形的查处:

(一)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或者临时建设逾期未拆除的;

(二)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已经取得选址意见书、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等规划文件,未按照前述规划文件内容进行建设的;

(三)其他不属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查处的情形。

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的重大、复杂违法建设案件,区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违法建设的制止和查处工作;

3.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对下列情形的查处。

本行政区域内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以及选址意见书、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等规划文件但进行建设的

注: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负责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4. 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经济和信息化、城市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相关工作。

行政执法机关如何实施监督检查?

1.行政执法机关实施监督检查,可以:

(一)查阅、调取、复制有关证据材料;

(二)进入或者查封现场、扣押工具和材料;

(三)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权要求;

(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查处职责,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配合,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手段妨碍和阻挠;妨碍和阻挠行政执法机关查处违法建设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下列材料或者就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一)工程用地审批手续;

(二)工程建设审批手续;

(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主体名称等基本信息。

2.对正在搭建、开挖违法建设的,行政执法机关可以:

(一)书面责令违法建设当事人立即停止建设,在3日内自行拆除或者回填;

(二)不立即停止的,查封违法建设施工现场、扣押违法建设施工工具和材料;

(三)拒不拆除或者回填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立即拆除或者回填。

3.对已经建成的违法建设,行政执法机关可以:

(一)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应当在20日内书面责令违法建设当事人限期改正、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并处该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二)对逾期不改正或者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责令限期拆除;

(三)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该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

(第295号令)

还有哪些规定?

下一期【全力创建基本无违建区】

咱们一起来找答案!

资料来源:区查违办

编辑:袁靖茗


作者:

北京怀柔官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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