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里合上电闸全单元就立即停电,法院判:开发商重修并恢复房屋原状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安然

2022-03-21 20:09 语音播报

城事

市民张先生从一家开发商手中买下一套房子,入住后只要一合上电闸,全单元立刻断电。几经交涉无果,张先生将开发商告上了法院。密云法院3月21日发布消息说,法院经审理后,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文,判令开发商重修插座线路,并恢复房屋原状。

据法官介绍,本案中,张先生家中负一层的所有电源插座全都不能用,只要合闸,全单元的总闸就会跳闸。他多次联系物业公司和开发商,都没得到有效的解决方案。张先生于是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承担电路修缮费用。

庭审中,开发商的意见和张先生针锋相对。被告方面表示,房屋已经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房子并无质量问题。张先生申请对房屋的问题进行鉴定,查出无法正常用电的具体原因、修复方案,并列明修复费用。

很快,鉴定机构出具了鉴定意见,认为用户无法正常用电的具体原因为地下一层插座线路之间存在短路,修复方案分为明敷设和拆除原装插座线路恢复原状修复,其中明敷设修复费用为5000元,恢复原状修复费用为3万元。

密云区人民法院认为,开发商作为建设单位,对交付的房屋应当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房屋应当及时予以修复。张先生家中出现质量问题的电路系统虽然不属于房屋主体结构,但仍然是房屋整体的组成部分。尽管房屋整体通过竣工验收,不影响开发商对经鉴定确定存在的问题承担修复责任,开发商始终未予修复,应当赔偿相关修复损失。关于修复费用的标准,虽然鉴定机构在出具鉴定意见时,给出了两种不同的修复方案,但是原告不同意适用明敷设配管配线的修复方案,综合考虑案件质量问题的起因、质量问题的程度、质量问题持续的时间、开发商在解决问题过程中的作为情况,法院最终判决开发商按照恢复原状修复方案赔偿张某修缮费用并承担本案鉴定费用。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现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五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开发商作为建设单位,对其交付的房屋应当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房屋应当及时予以修复。商品房房款动辄几百万,普通家庭甚至要举一家几代人的力量才能负担。家庭用电安全,也是房屋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该瑕疵在房屋交付验收时不易被发现,但却实际影响了用户的生活起居,且持续五年之久未得到解决。此案的判决,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买房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蔡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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