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25 20:27
3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黑龙江检察机关依法对崔培元决定逮捕。
消息称。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崔培元(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审查起诉。日前,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崔培元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1年9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崔培元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通报称,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黑龙江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崔培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崔培元,男,汉族,1963年1月生,黑龙江东宁人,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东北重型机械学院机械系机械制造专业和黑龙江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学位,经济师。历任东宁县工业机械厂技术员;东宁县经济委员会秘书;东宁县政府办副科级秘书、副主任;东宁县陶瓷一厂党总支副书记、书记;东宁县委办副主任;东宁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绥芬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绥芬河市委副书记;绥芬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牡丹江市阳明区委副书记、区长;宁安市委副书记、市长;宁安市委书记;牡丹江市副市长;齐齐哈尔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齐齐哈尔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齐齐哈尔市委副书记;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