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01 19:04
如今,无论是传统节日还是洋节,真节还是假节,只要是个特殊日子,电商就要来一波促销,但4月1日比较特殊,是所谓的“愚人节”,也就是用假话捉弄人。海淀法院提醒商家,千万别因为是“愚人节”就在价格上“抖机灵”,否则很可能构成欺诈。
法官举例说,假如在4月1日,小红网上淘宝时,看到这样一则促销信息:某品牌洗衣机,原价6999,今天只需3499,买到等于赚到,点击链接马上购买……这么大的折扣力度岂能错过?于是,小红火速下单。但是,在接下来的三个月中,这款洗衣机的价格一直是3499元,小红询问时,商家回答:所谓的优惠是“愚人节”的玩笑。这种说法能成立吗?
法官介绍,依据《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根据相关解释规定,“虚构原价”,是指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并不存在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
因此,在上述例子中,商家在宣传网页中,均使用醒目字体标注“原价6999”,若该公司无法提供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交易价格为6999元的证据,而又向消费者暗示了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优惠幅度, 诱导消费者购买其产品,即构成价格欺诈,无论是“愚人节”还是其他理由,都不影响欺诈行为成立。
因此,如果现实中,消费者碰到小红这种情况,可以主张三倍赔偿。
法官也提醒商家,“跳楼价”“史上最低价”“全年最低价”等推销术语,很容易含有“水分”,一旦被法院认定欺诈,得不偿失,因此商家应诚信经营,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