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1 18:59

北京房山法院长沟人民法庭近日借助“共享法庭”,连线外地监狱跨域解纷,顺利审理一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
赵某是一名监狱在押人员,因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于2019年起在天津一所监狱服刑。2022年1月,一起民事案件的执行申请人,以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将赵某诉至法院。
承办人吕少罕了解到,被申请人赵某在外地监狱服刑,面对当前的防疫形势,吕少罕法官发挥互联网智能办案的优势,及时调整办案思维,积极与监狱狱政管理部门联系,又与长沟司法所沟通协调,最终确定借助司法所与监狱的视频系统远程开庭的方案。
开庭当日,承办人员提前来到司法所,对开庭所需的网络信号和设备进行调试。庭审开始后,吕少罕法官远程连线身在监狱的赵某,组织赵某与线下到场的当事人进行诉辩陈述与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系统运行流畅,画质清晰、声音清楚,赵某在线上顺利发言,庭审活动各环节有序进行。
此次线上庭审,是房山法院首次通过“共享法庭”连线监狱审理民事纠纷的一次重要尝试。通过与司法所、监狱等部门多方联动,利用数字化技术,与外地监狱在押人员顺利实现远程谈话、庭审等审判活动,大大简化了流转审批手续,实现了线上线下、多方参与的协调办案,提升了审理监狱在押人员案件的司法速度,传递了司法为民的温度和力量,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据悉,房山法院长沟人民法庭辖区东西狭长、山区广大。山区群众往返法庭参与诉讼往往需要三到四个小时,参与诉讼成本很高。且山区群众多为老年人口,加之山区移动设备及网络信号较差,使用“云法庭”在线庭审的效果也往往不佳。由此,长沟人民法庭因地制宜在十渡旅游假日法庭推出“共享法庭”,组织当事人就近到专门的场所,由专业的人员在场辅助和管理,协助当事人完成线上庭审操作,保证在线庭审的顺利和庭审程序的规范。这使得2015年成立的旅游假日法庭为辖区老百姓提供了便民利民的共享新平台。
除了在十渡旅游假日法庭设立“共享法庭”外,房山法院长沟人民法庭还基于与各乡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协调建立的法官工作站,筹划在蒲洼乡、十渡镇、张坊镇、韩村河镇、大石窝镇等地分别设立,以构建网格化布局,打造成百姓家门口的“共享法庭”。在“共享法庭”里,可以为辖区群众提供在线调解、远程庭审、普法宣传等诉讼服务,使百姓就近获得更为便利的法律诉讼服务,减轻诉讼成本,促进矛盾化解,从而实现息诉止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