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3 08:35
平台以2.5元将视频网站VIP账号分时出租,被判赔45万元。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等与惠州市淘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判决书显示,三原告发现被告长期在微信公众号“寻租网平台”非法分时出租腾讯视频VIP账号,使用户无需向原告付费即可获得腾讯视频VIP会员服务,损害了腾讯视频VIP付费会员制度,使原告丧失了可预期的VIP会员费收入,攫取了原告运营腾讯视频所应当获得的收益,给原告造成了直接的、巨大的经济损失。
被告淘卓公司答辩称,“分时出租账号”等产品均是从其他售号平台购入,赚取微薄利润,艰难生存,与三原告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没有侵犯三原告的合法权益。此外,淘卓公司还提交了其自行制作的《统计利润表》,辩称其仅销售了腾讯会员2至3天账号,进货价格0.5元,销售价格2.5元,销售数量1179个。
对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结合原告主张与本案证据所载明的事实,该案适用2019年修正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被告实施的分时租赁行为损害了三原告的竞争利益,破坏了三原告的正常经营活动秩序。
判决书中尤其提到,被告的涉案分时租赁行为不利于公共利益。禁止账号非法买卖、分时租赁是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经营者普遍遵守的商业道德。庭审中,原告主张从被告处购买的2至3天的会员账号,是真实的用户账号,虽然被告辩称该账号系其从其他网络平台购买挂在自己平台进行销售以赚取差价,但是无法解释该账号的最终来源。因此,被告实施的分时租赁行为,很可能泄露相关账号的用户信息,包括观影记录、登录情况等。如果放任该种行为,将造成网络实名制管理的混乱,危害用户信息安全,于公共利益不利。同时也会使三原告在用户中的信任度受到影响,进而流失客户。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赔偿三原告经济损失30万元及合理开支157070元,共计457070元。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