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7 20:15
5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吉林工商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郭文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吉林工商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郭文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郭文君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
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郭文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纪法底线,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把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收受巨额贿赂,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郭文君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21年8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吉林工商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郭文君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通报称,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吉林工商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郭文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记者注意到,早在2020年6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吉林工商学院党委书记王延吉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
通报称,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吉林工商学院党委书记王延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1年1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王延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
通报称,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吉林工商学院原党委书记王延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王延吉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决定超标准建设办公用房,违规接待、公款吃喝,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由本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其他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反工作纪律,将应入账资金账外保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王延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组织观念淡漠,与私营企业主勾肩搭背、甘于被“围猎”,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延吉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21年1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吉林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延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日前,吉林工商学院原党委书记王延吉(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辽源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延吉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辽源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延吉在担任四平市副市长,四平市委常委、秘书长,通化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1年9月26日,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吉林工商学院原党委书记王延吉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延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其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王延吉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12月至2020年1月,被告人王延吉利用担任四平市副市长,四平市委常委、秘书长,通化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施工建设、职务提拔、职务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职务提拔方面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及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74万余元。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延吉的上述行为依法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王延吉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缴赃款,依法可以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王延吉简历
王延吉,男,1961年12月出生,汉族,吉林白城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1996年2月,任共青团白城市委书记;
1999年2月,任洮南市委副书记;
2001年8月,任四平市委常委、秘书长;
2006年12月,任四平市副市长;
2010年4月,任四平市委常委、秘书长;
2011年6月,任通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6年1月,任吉林工商学院党委书记。
郭文君简历
郭文君,男,回族,1964年4月出生,吉林通化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95年3月,任吉林省星火总公司总经理;
2003年8月,任延边州政府副秘书长;
2006年3月,任延边州政府副秘书长,经委党委书记、主任;
2009年6月,任延边州工信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11年8月,任延边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2016年9月,任吉林工商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高检网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