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长治市原市长王俊飚被公诉 原检察长原维宁已被查处
清风北京 | 记者 宋佳音

2022-05-09 17:45

清风北京

5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王俊飚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日前,山西省长治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王俊飚(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俊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阳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俊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1年9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山西省长治市委副书记、市长王俊飚被查。

通报称,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山西省长治市委副书记、市长王俊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2年3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山西省长治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王俊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长治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王俊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俊飚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

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贷款融资、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俊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俊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2年4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山西省长治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王俊飚(正厅级)被依法决定逮捕。

消息称,山西省长治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王俊飚(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俊飚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1年4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原维宁被查的消息。

通报称,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原维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原维宁,男,汉族,1963年11月生,山西阳城人,大学学历,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检察长;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21年9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原维宁被“双开”。

通报称,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原维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原维宁理想信念动摇,纪法底线失守,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礼品,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通过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套取资金配备超标准车辆并违规处置;违规打听案情,干预司法活动;

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案件查办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原维宁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原维宁开除党籍处分;由山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综合:高检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审查调查

编辑:应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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