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深圳局江裕棠被公诉 辽宁局刘文义已主动投案
清风北京 | 记者 宋佳音

2022-05-09 17:49

清风北京

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江裕棠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2-05-09作者: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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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原二级巡视员江裕棠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江裕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江裕棠利用先后担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州办公室稽核检查处负责人、处长、广西监管局副局长、广东监管局局长助理、副局长、深圳监管局副局长、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1年9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消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二级巡视员江裕棠被查的消息。

通报称,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二级巡视员江裕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经广东省监委指定管辖,深圳市监委对其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江裕棠,男,汉族,1962年12月生,福建连城人,199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曾先后在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寿险)、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中国保监会广州办公室稽核检查处处长、广东保监局稽核检查处处长;广西保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广东保监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党委委员、副局长;深圳保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深圳银保监局筹备组成员;深圳银保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深圳银保监局二级巡视员。

2022年3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深圳银保监局原二级巡视员江裕棠被“双开”。

通报称,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深圳市纪委监委对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原二级巡视员江裕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江裕棠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接受宴请,要求监管对象安排高尔夫球活动;违反组织纪律,违规干预插手被监管机构人事安排;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低价购买保险公司理赔处理车辆;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保险公司理赔案件;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江裕棠身为银行保险监管机构党员领导干部,长期在保险监管重要岗位任职,受党培养教育多年,却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私欲膨胀,放弃监管值守,甘于被“围猎”。江裕棠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是保险监管领域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的典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银保监会党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江裕棠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深圳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记者注意到,早在2020年12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中国银保监会辽宁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刘文义主动投案接受审查调查。

通报称,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刘文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刘文义,男,汉族,1963年3月生,辽宁兴城人,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国人民银行锦州市分行干部;中国人民银行锦西市分行副科长、科长;葫芦岛市城市信用社中心社理事会党组副书记、理事长、副主任、党组书记、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葫芦岛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葫芦岛监管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鞍山监管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副巡视员;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筹备组成员;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副巡视员;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二级巡视员。

2021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刘文义决定逮捕。

日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原二级巡视员刘文义涉嫌受贿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抚顺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文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1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刘文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日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原二级巡视员刘文义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抚顺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文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抚顺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文义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葫芦岛监管分局、鞍山监管分局、辽宁监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筹备组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1年6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称,辽宁银保监局原二级巡视员刘文义被“双开”。

通报称,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监委对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原二级巡视员刘文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刘文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要求被监管机构支付应由个人支付费用;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向组织说明函询问题,利用职务影响干预金融机构人事工作;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影响为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谋利,利用职务影响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影响买卖车辆获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刘文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律意识,长期与不法监管对象、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滥用监管权力谋取私利,严重损害了银行业监管部门的权威和形象。刘文义违纪违法问题时间跨度长,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对党中央反腐败高压态势置若罔闻,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廉洁纪律、组织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金额特别巨大,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银保监会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文义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刘文义政务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辽宁省监委研究,决定将刘文义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鉴于刘文义能够主动投案,到案后积极配合组织审查调查,如实供述违纪违法问题,积极退赃,辽宁省纪委监委已向检察机关出具对其从宽处罚的建议书。

综合:高检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审查调查

编辑:应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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