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3 07:34
7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郑建华被“双开”。
通报称,日前,经中共上海市委批准,上海市纪委监委对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郑建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郑建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市属国有骨干企业主要负责人,丧失理想信念,弃守职责使命,政绩观扭曲,擅权妄为,私欲膨胀,靠企吃企,其行为造成了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严重污染了国有企业政治生态。
郑建华违反政治纪律,背离党中央关于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方针,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报告重大事项,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私藏阅看违禁书籍;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频繁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旅游等活动安排,大肆收受礼品礼金;
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家庭资产和亲属经商办企业等事项,公务出国考察期间擅自改变路线;
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长期无偿借用私营企业主车辆,通过民间放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牵线搭桥,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
违反生活纪律,家风败坏,对亲属失管失教;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或收受巨额财物;
伙同特定关系人多次贪污公款;大肆挪用公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郑建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上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上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郑建华开除党籍处分;由上海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21年7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郑建华接受审查调查的消息。
通报称,据上海市纪委监委消息: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郑建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上海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郑建华,男,汉族,1960年1月出生,江苏南京人,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2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历任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汽轮发电机有限公司总裁;上海汽轮发电机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厂长、党委副书记,上海汽轮发电机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上海电气电站集团党委书记、总裁;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副总裁,上海电气电站集团党委副书记、总裁;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记者注意到,早在2021年4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裁吕亚臣接受审查调查的消息。
通报称,据上海市纪委监委消息: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裁吕亚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上海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吕亚臣,男,汉族,1960年3月生,黑龙江庆安人, 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历任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兼生产长、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上海电机高等专科学校高级工程师;上海重型机器厂副厂长;上海重型机器厂厂长;上海重型机器厂厂长、党委副书记;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电气重工集团总裁、党委副书记,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副总裁;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0年5月,退休。
2021年8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吕亚臣被开除党籍的消息。
通报称,日前,经上海市委批准,上海市纪委监委对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裁吕亚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吕亚臣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思想蜕变腐化,纪法底线失守,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交通工具;
隐瞒不报个人及家庭资产有关事项;
通过经商办企业方式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属和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借用服务对象的钱款,利用职权将本人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单位支付、报销;
接受异性有偿陪侍;
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虚增环节等手段侵吞国有资产;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
将本单位盈利业务交给亲友经营,是大搞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典型。
吕亚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重婚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上海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吕亚臣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吕亚臣,男,汉族,1960年3月生,黑龙江庆安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文化。历任上海重型机器厂副厂长、厂长、党委副书记;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电气重工集团总裁、党委副书记,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副总裁等职;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2020年5月退休。
2021年10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上海检察机关依法对吕亚臣决定逮捕。
消息称,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裁吕亚臣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为亲友非法牟利、重婚一案,由上海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重婚罪对吕亚臣作出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2年1月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裁吕亚臣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为亲友非法牟利、重婚一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吕亚臣及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至2012年,被告人吕亚臣利用担任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副总裁等职务上的便利,在经营业务中虚增交易环节,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2137.07万余元;2003年至2020年,吕亚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经营活动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52.12万余元;2018年,吕亚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谋取个人利益,指使下属公司负责人通过开展融资性虚假贸易,将人民币1567.6万余元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挪用给相关公司使用;2007年至2016年,吕亚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大量盈利业务交由其妻弟杜某某控制的上海鹭兴物流有限公司承揽,上海鹭兴物流有限公司共非法获利人民币1405.77万余元;此外,吕亚臣在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女。据此,对被告人吕亚臣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重婚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吕亚臣及其辩护人针对行为定性、犯罪数额认定等问题发表了相应的意见。
庭审持续到16时15分。被告人家属等共计7人旁听了庭审。合议庭将在评议后依法对本案择期宣判。
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高检网 上海一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