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节,岂能在鹊桥上布陷阱
北京晚报 | 实习记者 张悦

2022-08-04 17:17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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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七夕在牛郎织女的点缀下多了一层浪漫的色彩。近年来,七夕节受到越来越多年轻人的青睐,不少人特意选择在这一天登记领证,各种七夕活动更是丰富多彩。不仅市属公园推出“爱满京城、相约幸福”为主题的活动,精明的商家还是为年轻人准备了各式各样的礼物。然而,就在这样一个充满爱意的节日,从婚恋网站到电商平台,不少无良商家乃至诈骗分子都为消费者设置了重重“甜蜜陷阱”。

据报道,各大婚恋网站大都会在七夕前夕和当天举办各种活动,诈骗分子往往编造虚假身份以引起受害者的兴趣,随后以各种理由骗取钱财;有的电商通过先抬高原价再打折的方式,营造出降价假象;有的线下商家则通过打折促销的方式,如不得退换货等,变相弱化或免除消费者的应有权利;此外,常被用来表达爱意的鲜花也可能存在以次充好的陷阱:先通过低价吸引顾客,再在发货时掺杂质量次等的花。

按说,年轻人警惕性高,对消费陷阱有较强的识别和防范能力,为何轻易掉进“甜蜜陷阱”?对情侣来说,七夕是相互表达爱意的日子,商家正是利用了其中非理性因素促进了冲动消费的发生。最典型的就是“绑架”式消费,比如有些广告宣称,爱她就给她买某某产品。爱意不见得一定用某种商品或者价格来衡量,但在商家的造势中,似乎爱必须与消费相关,一旦接受了这种暗示,消费者就会跟风买单。此外,有的商家在网络平台上通过直播、短视频等方式,打造出一系列“恋爱模板”,不少年轻人在诱导之下,主动走进商家的消费圈套之中。

商家在七夕推销产品本来无可厚非,但应该提供甜蜜服务,而不是设置“甜蜜陷阱”。可以当月老牵红线,不能越过法律红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同时,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七夕是商机,但不能趁爱打劫。在节日活动中,商家更应该严守法规,诚信经营。

打折不能减质量,促销不能损权益,不管什么活动都应该以服务为先,靠品质取胜。在七夕佳节这样见证美好爱情的日子,某些商家的吃相不要太难看。借着爱的名义为消费者设置圈套,欠缺的恰恰是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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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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