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同事殴打致几乎失明,司法救助帮他走出困境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林靖

2022-08-30 13:34 语音播报

城事

“赔偿款和救助金我们都收到了,我老公的眼睛有救了!”8月30日下午记者从北京石景山检察院获悉,被同事殴打至多根肋骨骨折、颅脑损伤、眼球破裂几乎失明的保安陈宏终获74591.09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其妻月底专程来检察院致谢。同时检察院向物业公司发检察建议:加强用工管理和岗前培训,不得聘用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担任保安,避免此类恶性事件再次发生。

今年6月,该院第一检察部给第三检察部检察官蔡明璇移送了一条司法救助线索,被害人陈宏(化名)作为家庭主要劳动力,被同事打成轻伤一级后急需救治,否则有失明危险,嫌疑人虽已认罪服法,但确无赔偿能力。检察官蔡明璇细阅卷宗并向领导汇报后,决定尽快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助被害人走出困境。

案发于去年底。同一家物业公司保安陈宏和白鑫(化名)一起喝酒,两瓶白酒下肚,因工作上的事越吵越凶。白鑫意识混沌中,对同事陈宏拳打脚踢,造成陈宏多根肋骨骨折,颅脑损伤、腹部血栓、眼球破裂,脸上血流不止。后白鑫被石景山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起诉,但面对陈宏七万多元医药费需求,经调查白鑫目前确实无力支付。

“我左眼球破裂失明,右眼模糊,怕不及时治以后都看不见了!我们全家吃低保,实在拿不出钱治眼睛!”为此,今年7月检察院办案组顶着烈日,穿越大半个北京来到被害人家实地走访。一排廉租房,黑漆漆的楼道里摆满了东西,检察官寻了半天终找到被害人陈宏的家。

陈宏家狭小简陋,他拿出去年考得的保安证,上面的人胖乎乎的很精神,仅一年后,55岁瘦瘪的他看起来已像七八十岁的老人。交谈中蔡检察官得知,陈宏受伤后左眼失明,生活难自理,妻子只得每天在家照顾,无法出门打工赚钱,唯一的孩子今年刚职校毕业正在努力找工作,一家全靠每月低保金度日,更付不起后续手术治疗费。

经调查核实,刑案被害人陈宏因被殴打致轻伤一级,但无法通过诉讼获赔,生活困难、需救治,符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二)款情形,且被害人在此案中无重大过错、未放弃民事赔偿请求,尚未通过社会救助等获合理补偿,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蔡明璇和办案组的王丽娟检察官全面评估陈宏的身体状况、困难程度、赔偿情况,全力为他申请司法救助金。蔡明璇多次联系陈宏及其家属,详细讲解国家司法救助申请须知,告知其需准备的申请材料,手把手教陈宏写司法救助申请书,向其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确认家庭困难状况属实,又向法院调取医疗单据复印件,核对陈宏提供的各项费用明细。后经该院党组审议,最终决定向陈宏发放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共计74591.09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同时,尽量多途径为被害人争取可能的赔偿款。被告人白鑫尚未赔偿被害人任何损失,蔡检察官耐心劝诫教育,让他认识到自己对工友带来的伤害。最终,白鑫表示自己无兄弟姐妹,父亲去世、母亲残疾,也无存款,但他愿将尚未发放的1600元工资赔偿给陈宏。检察官随即联系白鑫所在公司经理,告知尽快将该工资交至法院。

蔡检察官办案中还发现,白鑫曾有多起犯罪前科,根据规定,物业公司存在用人审查不严,聘用有犯罪前科、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担任保安的问题。对此,检察院向物业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用工管理和岗前培训,避免此类恶性事件再次发生。


编辑:王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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