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08 17:23
2022年9月8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副司令员,党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杨福林受贿一案。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1年至2020年,被告人杨福林利用担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兵团农十四师党委书记、政委、师长,兵团第(农)三师党委书记、政委、图木舒克市委书记、兵团副司令员,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职务提拔、案件处理等事项上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049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杨福林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杨福林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记者注意到,2021年7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副司令员、政法委书记杨福林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的消息。
通报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副司令员、政法委书记杨福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1年12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杨福林被开除党籍的消息。
通报称,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副司令员,党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杨福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福林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他人财物;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大肆插手工程项目,违规选拔任用干部,严重破坏兵团政治生态,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案件协调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杨福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杨福林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2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杨福林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副司令员,党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杨福林涉嫌受贿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福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杨福林利用担任兵团农六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兵团农十四师党委书记、政委、师长,兵团第三师党委书记、政委,图木舒克市委书记,兵团副司令员,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职务提拔、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合:山东高法 高检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