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15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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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区发布通告
明确自9月15日12时起
逐步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详情如下
成都市双流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第9号)
本轮疫情以来,在广大市民共同努力下,全区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形势总体可控,平稳向好。为切实保障市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成都市双流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全区逐步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各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要自觉履行防控责任。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室外景点、交通场站、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严格执行体温检测、扫码亮码、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和日报告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加强监督检查,对不严格执行防疫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关停整改。市民进入小区和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返岗首日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二、持续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全区恢复愿检尽检便民核酸采样点,为市民提供免费混检服务。根据疫情形势需要,适时组织全员核酸检测,全体市民要密切关注全员核酸检测通知,按照“应检必检”要求,分时段错峰有序参加检测,对未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人员实施赋码管理。继续对快递物流、农贸市场、宾馆、酒店等重点人群、“四保”人员和需出入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人员实行每日1检。中高风险区和居家隔离人员核酸检测按相关防控管理规定执行。
三、有序跨区域流动。严格查验“5+1”区域(成都高新南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来双人员、车辆,本辖区人员、车辆非必要不得前往“5+1”区域,在市内其他区域内可正常流动。承担城市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防疫任务的市民凭电子通行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从事保供应、保民生、保防疫、应急运输的相关工作车辆凭《成都市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临时通行证》,救护、消防、公安、抢险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可在全市范围内通行。近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城市旅居史的来(返)双人员,以及与病例轨迹重合的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单位、住地报备。
四、严格实施分区分类管控。划定的中高风险区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规定继续严格管控。高风险区采取封控措施,严格落实“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中风险区采取管控措施,严格落实“人不出区、错峰取物”。
五、加强重点场所分类管理。全区酒吧、KTV、密室逃脱、剧本杀、影剧院、网吧、健身房、游泳馆、棋牌室、茶坊、台球厅、洗浴场所等各类空间密闭娱乐场所和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室内体育场馆继续暂停营业。学校、幼儿园暂缓返校,中小学实行在线教育,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授课。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监所等实施封闭管理。宗教活动场所继续关闭,暂停宗教活动。
六、严格管控人员聚集。继续暂停举办大型会议、论坛、展览、展销、培训、演出等活动。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动态实施分流、限流措施,避免人员聚集。继续暂停集市、夜市、坝坝宴、广场舞等集聚性活动,小区(院落)内不聚集、不扎堆。餐饮经营单位经评估后逐步恢复堂食,不承接大型宴席活动,提倡到店自取和外卖订餐,实施无接触配送服务,单位食堂实行错峰就餐,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
七、强化“哨点”监测作用。各医疗机构严格规范发热门诊管理,对发热门诊就诊患者陪护实施核酸同检。各类诊所禁止接诊发热病人,零售药店严格执行“四类药品”管理措施;诊所、药店要主动引导发热病人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有发热、乏力、咳嗽、鼻塞、流涕、腹泻、味觉嗅觉异常等症状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对于急危重症患者,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在提前设置好的缓冲区域及时救治,同时对患者进行核酸检测,不得以无核酸检测结果等为由拒诊。
八、坚持非必要不离蓉。确需离蓉的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来(返)蓉人员在完成“入川即检”后,可持始发地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各部门、各镇(街道)、各村(社区)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回应市民群众诉求,及时服务保障市民群众需求。请市民群众继续给予支持和配合,切实履行防疫义务,对故意隐瞒、不按要求报备或拒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等造成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2022年9月15日12时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需要作动态调整。
特此通告。
成都市双流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4日
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
武侯区、新都区、金堂县等
发布通告
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
详情如下
关于调整成都高新区桂溪街道万科金域名邸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规定和市区专家综合评估,成都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2022年9月15日15时起,将桂溪街道万科金域名邸一期、二期(均含商户)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
成都高新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特此通告。
成都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5日
关于成都市锦江区部分区域调整风险等级的通告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规定,经市区专家综合评估,成都市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9月15日起,将锦江区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调整如下:
一、牛市口街道海椒市街12号院1-6栋(含底商及附属建筑)、莲花小区新区1-13栋(含底商),东湖街道瑞升望江橡树林一期1-7栋(含底商)的风险等级由高风险调整为中风险。
二、沙河街道镏金岁月1-8栋(含底商),成龙路街道卓锦城六期1-22栋的风险等级由中风险调整为低风险。
三、成都市锦江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特此通告。
成都市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5日
成都市青羊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青羊区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规定和专家组综合评估,经成都市青羊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2022年9月15日起,苏坡街道金沙海棠小区(蜀鑫东路88号)调整为中风险区。成都市青羊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特此通告。
成都市青羊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5日
成都市武侯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
(2022年第20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规定和专家组综合评估,经成都市武侯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浆洗街街道燃灯寺东街14号院(含底商)等2个区域疫情风险等级调整如下:
浆洗街街道燃灯寺东街14号院(含底商),浆洗街街道大石南路1号院等2个区域调整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控措施。
成都市武侯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特此通告。
成都市武侯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4日
关于调整成都市新都区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规定和专家综合评估,经成都市新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2022年9月14日起,将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汇景花园1-3栋(含底商)的风险等级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
自2022年9月15日起,将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汇融广场B区所有楼栋(含底商),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嘉美·华凯一、二、四期所有楼栋(含底商)的风险等级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调整后的新都区疫情风险区域详见附表。
特此通告。
成都市新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4日
附表:
新都区最新风险区划定
风险级别 |
数量 |
区域名称 |
高风险区 |
1 |
新都区新都街道橄榄郡所有楼栋(含底商)(静安路19号) |
中风险区 |
2 |
新都区新都街道汇景花园1-3栋(含底商)(育英路987号) |
新都区新都街道叠香庄园所有楼栋(学院路东段600号) |
||
低风险区 |
新都区除高、中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
金堂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云合镇天元村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和专家综合评估,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2022年9月15日起,将金堂县云合镇天元村1组、2组调整为低风险。调整后,金堂县无高、中风险区,低风险区同步解除,疫情防控措施按照《金堂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分区分类做好社会面疫情防控的通告》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
金堂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5日
温馨提醒
大家要继续主动配合
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在日常生活中
自觉落实个人防护责任
常通风,勤洗手
口罩千万要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