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河间市即日起在全市开展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
河间文旅发布

2022-09-19 11:15 语音播报

战疫

河间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实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索

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各部门,驻河各单位: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进一步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经河间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市开展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工作,现就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对不按规定报备、刻意隐瞒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河返河人员:

(二)居家隔离期间仍擅自外出活动的人员:

(三)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不按规定报备人员。

二、举报方式

如发现以上人员,广大市民可如实将被举报人的姓名、详细住址、联系电话、违规问题等信息,向属地防控办进行举报。

三、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最终确诊为阳性病例的,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被举报人为中高风险区来人的,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被举报人为应居家隔离却擅自外出的,给予举报人200元奖励。同一线索涉及多人举报,给予第一举报人奖励。

四、举报线索处理情况说明

(一)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必须如实详细记录举报信息,并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会同市防控办排查管控组和流调溯源组进行调查核实;

(二)举报人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举报信息核实及兑现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经举报后查实纳入集中隔离的人员,隔离费用自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举报电话

瀛州路街道防控办电话:3663925  

城西路街道防控办电话:3283301

龙华店乡防控办电话:3886114

沙洼乡防控办电话:3603106

时村乡防控办电话:3679014

卧佛堂镇防控办电话:3191008

束城镇防控办电话:3815092

景和镇防控办电话:3692042

故仙镇防控办电话:3870167

留古寺镇防控办电话:3830012

兴村镇防控办电话:3681174

果子洼乡防控办电话:3603303

西九吉乡防控办电话:3896008

行别营镇防控办电话:3890573

米各庄镇防控办电话:3806199

北石槽乡防控办电话:3822301

尊祖庄镇防控办电话:3196739

沙河桥镇防控办电话:3896005

黎民居乡防控办电话:3880428

诗经村镇防控办电话:3210000

开发区防控办电话:   768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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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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