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30 10:19
9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原委员、省教育厅原副厅长王江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王江华:靠“教育”吃“教育”;
搞权色交易;甘被围猎
通报称,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监委对省委教育工委原委员、省教育厅原副厅长王江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江华丧失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淡薄,罔顾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要求,靠“教育”吃“教育”;
纪法意识淡漠,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公权私用,破坏教育系统政治生态,干预插手教育工程和教育业务,违规批准办学项目;
道德败坏,搞权色交易;
擅权妄为,甘于被“围猎”,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王江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江华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王江华,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江西安义人,大学学历,199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省计划委员会电子计算站干部、科教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省经济信息中心副主任;省高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省电化教育馆馆长;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办公室(信访处)主任(处长);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信访处)处长;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处长;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处长(兼);任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处长(兼);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
2022年4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王江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通报称,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王江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江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以贪养色,大搞权色钱色交易
省委教育工委原副书记肖志华当庭认罪
2021年12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肖志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江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肖志华,男,汉族,1965年12月出生,江西吉安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吉安县永阳中学教师、吉安县委党校教员、教研室主任、副校长;吉安地委党史办副主任、吉安县政府县长助理(副县级);新疆克州阿合奇县委副书记、克州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援疆干部);吉安县委副书记(正县级),遂川县委副书记(正县级)、代县长、县长;永丰县委书记;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2022年3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原副书记肖志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通报称,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监委对省委教育工委原副书记肖志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肖志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表里不一,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漠视纪律规矩,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公款宴请,公权私用,利用职权在干部录用等方面为特定关系人谋利;
宗旨意识淡薄,破坏教育公平,靠“教育”吃“教育”,以“教”谋私,利用影子公司在教育项目中大肆攫取利益;
寡廉鲜耻,以权谋色、以贪养色,大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
毫无敬畏,视党纪国法为“稻草人”,借赌敛财,插手工程项目、企业经营,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肖志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肖志华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2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肖志华决定逮捕。
消息称,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原副书记肖志华(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新余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肖志华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2年5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肖志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日前,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原副书记肖志华(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新余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肖志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新余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肖志华利用担任遂川县县长、永丰县委书记、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2年5月27日上午,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原副书记肖志华受贿一案。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肖志华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2006年至2021年,被告人肖志华利用其担任遂川县县长、永丰县委书记、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830万元(其中280万元未遂)。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肖志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肖志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高检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