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2 00:13
辽宁抚顺市关于划定高中低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流行病学分析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将我市高、中、低风险区划定如下:
一、高风险区:清原县清原镇金成合苑1号楼,东洲区丽景银帆宾馆(绥化路店),顺城区东华园东区43号楼、新湖国际一期5号楼。
二、中风险区:清原县清原镇金成合苑2号楼、3号楼,清原镇日新小区18号楼、金地家园16号楼、歆海湖畔一期17号楼、白云社区居委会(白云街兴隆路73号),顺城区东华园东区、新湖国际一期。
三、低风险区:清原县、东洲区、顺城区除中、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
以上区域范围及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抚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