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0时起,辽宁鞍山海城市调整风险等级
鞍山发布

2022-10-21 22:01 语音播报

战疫

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

海城市辖区内风险等级的通告

(鞍疫防指〔2022〕24号)

根据当前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0月22日0时起,解除海城市牛庄镇振兴村盛世闲庭小区、牛庄镇西头村、西四镇太平村的中风险等级。

特此通告

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1日

高风险区

编辑:孟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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