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2 20:56
虎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14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从2022年10月22日零时起,调整虎门镇部分区域风险等级,具体如下:
一、将高风险区虎门镇路东社区路东新围十一巷31号调整为中风险区。调整后区域严格落实“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后连续3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二、将中风险区虎门镇沙角社区大沙头涌以东—振兴东路以南—滨海大道以西—驰安物流公司以北合围区域(除坭只路12号富景公寓及坭只新村二路15号)调整为低风险区。调整后区域内严格限制聚集性活动,区域人员尽量减少外出,确因工作、就学、就医等需要离开的,须持48小时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并经卡口查验后出行。出行期间,严格做到“两点一线”,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特此公告
东莞市虎门镇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1日
温馨提醒
请广大市民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外出。为避免交通检疫卡点现场人员车辆集中造成拥堵,出行前请留意道路交通通行情况,有序错峰出行,遵守相关工作人员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