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31 15:59
10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文化和旅游部等7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代言广告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针对部分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违法代言、虚假代言行为,提出规范意见。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提醒相关演艺人员及相关从业者,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执行指导意见,切实规范、审慎代言行为。
近年来,文娱行业在满足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推动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明星广告代言“翻车”事件频发,严重破坏市场秩序、污染社会风气,亟待切实整治。《指导意见》指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明星广告代言行为规则,加强广告导向监管,强化明星自我约束,规范明星广告代言行为。其中包括:明星在广告代言活动中应当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宣扬奢靡浪费、拜金主义、娱乐至上等错误观念和畸形审美;明星在为商品或者服务开展广告代言活动前,应当对被代言企业和代言商品进行充分了解,做好事前把关;企业选用明星进行广告代言,应当向明星提供相关广告脚本并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在选用代言明星前,企业应当对明星从业情况、个人信用等进行充分了解,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自觉抵制选用违法失德明星作为广告代言人。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表示,将落实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细化明星代言规范。明星代言行为绝非简单的市场商业行为,一头牵动粉丝和公众的喜爱、信任,一头牵动对消费者和广告主的责任与义务。规范代言行为,不仅是对消费者负责,也是对广告主和代言人负责,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提醒演艺人员、艺人经纪人和经纪机构认真学习领会、贯彻执行指导意见,切实规范、审慎代言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同时也保护演艺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