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2 11:33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近期福州疫情防控形势严峻
但有些人却不愿意配合防疫工作
这样做的后果很严重!
刚刚!
仓山公安通报
一男子明知自己是
新冠肺炎病例密接者
拒不执行居家隔离规定还擅自外出
目前已确诊为阳性感染者
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仓山公安通报
重要提醒
一、相关疫情信息以官方机构、权威媒体等官方发布平台为准。
二、仔细甄别信息,对未经证实和来源不明的消息不转发、不传播,更不编造、发布不实信息,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三、鼓励转发和发布正能量信息,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及防范措施,正确认识疫情,合理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四、对已转发的不实信息要主动快速删除,尽快消除不良影响。
五、自觉增强底线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守法用网、文明上网。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对于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追究法律责任。
人人都是防线,战“疫”有你有我。让我们加强自身防护,积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以实际行动为防疫贡献力量,共同迎接疫情散去、春暖花开的明天。
此外
漳州平和县公安也通报一起
拒不执行
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
发布的决定、命令的案件
漳州平和县公安局
情况通报
2022年10月31日,平和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案件,对违法行为人杨某贵(男,38岁,三明尤溪人)依法行政处罚。
经查,2022年10月30日12时30分,违法行为人杨某贵在被告知其为新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需就地等待的情况下,不遵守疫情管理规定,仍擅自活动,给全县疫情防控造成了潜在的隐患,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目前,该违法行为人已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支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于引发病毒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平和县公安局
2022年11月1日
请广大市民朋友
务必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
密切配合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