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2 22:33
11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3条关于广东省的反腐消息: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陈斯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原专职委员江理达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广东银保监局原二级巡视员李兵被“双开”。
陈斯:生活作风败坏,搞权色、钱色交易
靠案吃案,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称,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陈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斯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生活作风败坏,搞权色、钱色交易;公器私用,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斯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陈斯,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广东兴宁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惠州市政协党组成员,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
2022年8月1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称,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陈斯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陈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江理达:长期违规收送礼金
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称,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原专职委员江理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江理达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录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等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公权私用,违规干预执纪执法和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调整用地规划、加快审批进度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江理达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江理达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江理达,男,汉族,1963年9月出生,广东蕉岭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梅州兴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云浮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2022年8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江理达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
通报称,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江理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兵: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
靠监管吃监管,甘于被“围猎”
通报称,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广东省监察委员会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广东省监察委员会对广东银保监局原二级巡视员李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李兵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长期借用监管对象的车辆、接受监管对象安排的接送服务;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监管对象资金借贷事项;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兵身为银行保险监管机构党员领导干部,长期在银行监管重要岗位任职,受党培养教育多年,却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目无党纪国法,以权谋私,靠监管吃监管,甘于被“围猎”。李兵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银保监会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兵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李兵政务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广东省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李兵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李兵,男,汉族,1970年8月生,广东电白人。199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珠海银监分局筹备办主任,珠海银监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广东银监局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处副处长;广东银监局外资银行监管处处长兼团委书记,珠海银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广东银监局国有银行监管二处处长;广东银监局副巡视员兼国有银行监管二处处长,广东银监局副巡视员;广东银保监局筹备组成员;广东银保监局副巡视员;广东银保监局二级巡视员。
2022年3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二级巡视员李兵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通报称,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二级巡视员李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