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7 13:25
塘厦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根据当前塘厦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11月15日起,塘厦镇划定3个高风险区和3个临时管控区,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如下:
一、高风险区
(一)碧桂园时代城1栋2单元。
(二)裕民街20号。
(三)翻身街2号。
上述区域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区域内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二、临时管控区
(一)碧桂园时代城小区(除高风险区外)。
(二)裕民街22号,裕民街18号之一101,裕民街18号101,江源路5巷1号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外)。
(三)翻身街2号、翻身街4号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外)。
临时管控区全面落实围合管理,“只进不出、错峰取物”。经营性餐饮场所暂停堂食,仅提供到店自取、外卖送餐和盒饭分餐服务。按需设置物资供应点,以及外卖、快递临时暂存点,外来人员除执行特殊任务外禁止进入临时管控区。居民群众因就医等需要离开的,签订承诺书,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出行。临时管控区内有序开展核酸检测,居民群众要积极配合完成各轮次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无故不参加核酸采样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三、全镇社会面管控措施
(一)辖区内居民群众按照所在社区通知要求及工作人员指引,分时段有序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采样,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辖区群众非必要不离开塘厦镇,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
(三)全镇养老机构等有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托育机构、康复机构、宗教场所等非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暂停线下服务。
(四)全镇桑拿按摩、足疗水疗、养生馆、理疗馆、公共文化场馆、棋牌室、麻将馆、网吧、书吧、酒吧、歌厅、KTV、密室逃脱、剧本杀、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电影院、影剧院、博物馆、游艺场等各类密闭半密闭场所暂停营业。
(五)全镇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要强化场所通风换气、按核定接待能力的75%限流等防控措施。减少各类人群聚集活动。
(六)全镇经营性餐饮场所(含工厂、企业等食堂)按核定接待能力的50%限流等防控措施提供堂食服务,错峰就餐,提倡外卖送餐或自带餐具打包用餐。
(七)全镇所有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经营场所、住宅小区、出租屋等一律设置“场所码”,公共场所无设置“场所码”一律关停。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查行程卡等防控措施,一律须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当日(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方可出入,不执行以上防控措施将被依法处罚。
(八)广大市民群众要做好个人防护。在人员密集场所、密闭公共场所、搭乘公共交通时,要佩戴好口罩。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广医一院、三局医院的发热就诊处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居民群众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以下服务热线电话:
塘厦社区:87721809。
石潭埔社区:87726304。
生活物资热线(镇经发局):82006788,87939927。
社会救助(公共服务办):87721375,13332610676。
教育服务(教管中心):87936912。
医疗救治热线:87727766(镇卫健局),82953265(社卫中心),89190313(广医一院)。
镇防疫指挥办:87727766。
塘厦镇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