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7 13:26
关于新增疫情风险区域的公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从11月16日起,划定永安镇碧桂园小区13号楼;龙山路街道中安道南里I期6号楼;税郭镇南安城村;永安镇红钻公馆8号楼;光明路街道远航未来城II期12号楼;中心街街道铁东一区21号楼;永安镇鸿鑫御景10号楼;西王庄镇丁庄村;光明路街道文汇嘉园21号楼、15号楼;盛北商贸城物流园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内,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居民按照镇街统一安排,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特此公告。
市中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
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1月16日
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将我区部分风险区域进行划定,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截至11月13日24时全区高风险区(10个):
齐村镇建国村、齐村镇马洼村、齐村镇乔屯村、齐村镇杨岭村、齐村镇朱子埠村、齐村镇和平村、齐村镇土井村、齐村镇西圩子村、永安镇大官庄村、永安镇崔庄村。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护措施,请风险区内的居民朋友严格落实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4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
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