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7 15:36
城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将部分高风险区进行优化调整的通告(127号)
为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和新冠病毒变异的新特点,进一步提升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分析研判,在原有公布《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380号)》城东区高风险地区的基础上,根据我区风险区管理实际情况,按照风险区域划分要求,重新优化调整高风险区域。
附件:高风险区域优化调整表
城东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7日
高风险区域优化调整表
东关福居
2号楼1单元、1号楼2单元、3号楼1单元;
周家泉现代城
1号楼1单元、4号楼1单元、5号楼1单元2单元、6号楼2单元、9号楼3单元、11号楼2单元、13号楼1单元、18号楼1单元;
港欧东方花园
2号楼2单元、8号楼1单元、10号楼2单元、14号楼、17号楼、18号楼1单元2单元;
东方家园
1号楼1单元2单元、2号楼1单元、3号楼、4号楼1单元2单元、5号楼1单元2单元3单元4单元;
海亮大都汇
1号楼2单元、7号楼1单元、10号楼2单元、11号楼2单元、12号楼1单元2单元、19号楼1单元;
美佳花园
5号楼2单元3单元4单元、6号楼1单元;
怡翠花园
1号楼1单元、7号楼3单元;
果洛路新民村69号
福庄小区
2号楼1单元、4号楼1单元;
龙华雅苑
3号楼2单元、8号楼1单元、9号楼2单元、7号楼2单元;
百力豪庭小区
8号楼1单元;
百力小区
2号楼1单元2单元;
二二一厂家属院
17号楼2单元、18号楼2单元、20号楼2单元、21号楼1单元;
华德馨园小区
1号楼2单元;
汇鑫市场
21号楼3单元4单元、自建房片区;
曹六路45号
青铁佳苑
8号楼1单元、18号楼1单元、20号楼1单元、22号楼1单元2单元、28号楼1单元、32号楼2单元、33号楼1单元;
华庭仁和国际
2号楼1单元;
青铁阳光小区
17号楼1单元;
君悦雅居小区
5号楼1单元;
五一佳苑
1号楼1单元;
文峰庭翠
14号楼1单元、16号楼2单元;
中庄苑
2号楼2单元;
怡东小区
17号楼2单元;
东川警苑小区
4号楼2单元;
宁礼院
9号楼1单元;
金吉华庭
3号楼1单元;
黄南干休所
1号楼1单元;
凯颐家园东区
10号楼2单元;
韵城小区
21号楼1单元、22号楼、27号楼1单元、28号楼3单元、29号楼、30号楼2单元;
东府嘉和
4号楼2单元、6号楼2单元、7号楼2单元、8号楼1单元;
东府佳苑
24号楼3单元、27号楼1单元、32号楼2单元、46号楼1单元2单元、1号楼2单元、11号楼2单元;
瑞馨佳苑
14号楼2单元;
吉盛公寓A座
文锦丽都
1号楼;
泰宁花园幸园
1号楼4单元;
富民巷20号楼
昌运世纪村
1号楼1单元5单元、3号楼、16号楼1单元;
共和南路48号
6号楼3单元;
儿童医院家属院
2号楼2单元、5号楼1单元;
先进小区
3号楼5单元;
翠雍星城
3号楼2单元;
幸福家园
1号楼、2号楼、3号楼;
凯旋广场
D区4号楼3单元;
金牛小区
17号楼5单元、13号楼2单元、10号楼5单元、7号楼2单元3单元;
德令哈路52号院
4单元;
青英领绣城一期
1号楼1单元、2号楼1单元、3号楼1单元、4号楼1单元2单元;
土产家属院
1号楼2单元、2号楼3单元、3号楼(鞭炮楼)2单元;
宁诚佳苑西院
1号楼2单元、2号楼2单元、7号楼2单元、8号楼1单元、9号楼1单元2单元、10号楼1单元;
宁诚佳苑中院
12号楼1单元2单元、14号楼3单元、17号楼2单元、20号楼1单元2单元5单元9单元、25号楼2单元、31号楼2单元、34号楼1单元、37号楼4单元、39号楼1单元3单元、40号楼2单元、41号楼2单元、44号楼1单元2单元、45号楼2单元3单元、46号楼2单元3单元、48号楼4单元、49号楼1单元、50号楼1单元3单元4单元、51号楼1单元2单元3单元4单元5单元、52号楼2单元3单元4单元5单元、53号楼1单元、54号楼1单元3单元、55号楼3单元、56号楼2单元、58号楼4单元、59号楼3单元、62号楼1单元、63号楼2单元3单元、65号楼3单元;
瑞福公馆
6号楼;
民惠小区
1号楼1单元2单元3单元;
新千国际广场
除23号楼、新千国际广场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区域;
和谐家园亲城、玖鹰虫草市场
金松盛世天成
1号楼1单元;
康乐新村
25号楼2单元;
中发源时代广场
11号楼1单元;
东关大街20号院
2单元;
北园巷北园小区
2号楼1单元;
下滨河路316号
3号楼3单元;
都市山水花园
1号楼1单元2单元;
路家庄小区
4号楼4单元;
林安家园
10号楼5单元;
水岸小城
1号楼1单元;
半岛新家园
31-2号楼;
清风院
9号楼2单元;
五环小区
1单元;
夏都府邸东区
5号楼1单元、4号楼1单元、夏都府邸公寓B座;
众安小区
1号楼;
清怡院
7号楼1单元3单元;
中惠紫金城
1号楼、3号楼1单元、7号楼1单元2单元;
青藏铁路花园
31号楼1单元、62号楼1单元、59号楼3单元。
城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将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的通告(126号)
为有效落实风险区域相关防控措施,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城东区于10月31日12时,将青藏铁路花园小区11号楼2单元、62号楼2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11月1日12时,将中惠紫金城9号楼1单元、惠百鲜农贸市场划定为高风险区;11月6日12时,将东府佳苑19号楼、22号楼、26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区。
期间,城东区严格落实高风险区“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有序开展生活物资保障、居民医疗服务、消毒消杀等工作,青藏铁路花园小区11号楼2单元、62号楼2单元;中惠紫金城9号楼1单元、惠百鲜农贸市场;东府佳苑19号楼、22号楼、26号楼完成5轮以上核酸检测和环境采样,结果均为阴性,且连续5日无新增感染者。
经区指挥部综合研判,决定自11月17日14时,将青藏铁路花园小区11号楼2单元、62号楼2单元;中惠紫金城9号楼1单元、惠百鲜农贸市场;东府佳苑19号楼、22号楼、26号楼调整为低风险区。
调整后,我区将继续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省、市指挥部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城东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