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罪 西双版纳州原常务副州长傅希被提出公诉
清风北京 | 记者 宋佳音

2022-11-17 16:15

清风北京

11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傅希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日前,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原州委常委,州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州长傅希(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依法向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傅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傅希利用担任昆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昆明市晋宁县(区)委书记、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2年1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西双版纳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傅希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

通报称,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西双版纳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傅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傅希,男,汉族,1975年7月生,云南昆明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昆明市西山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西山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昆明市官渡区副区长,昆明市政府副秘书长,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昆明市宜良县委书记;昆明市晋宁县委书记;昆明市晋宁区委书记;大理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西双版纳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2022年9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原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傅希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

通报称,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西双版纳州原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傅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傅希背弃初心使命,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无视党纪国法,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

傅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傅希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综合:高检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审查调查

编辑:应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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