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区、荥阳市、惠济区等多地调整风险区域
郑州高新发布、新郑广播电视台、荥阳发布、惠济发布、金水发布、中牟发布、郑州航空港区发布、二七发布、郑州经开发布

2022-12-01 12:30 语音播报

战疫

高新区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经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

一、划定以下区域为高风险区(3个)

梧桐办事处秦庄村秦庄嘉园小区(包含原高风险区秦庄嘉园2号楼1单元、3号楼2单元、8号楼1单元、9号楼1单元)

梧桐办事处金桂社区中益七喜5号楼1单元

梧桐办事处祝福社区祝福红城二期21号楼1单元

二、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9个)

枫杨办事处荣邦城社区荣邦城东区4号楼2单元

枫杨办事处石佛村石佛祥园11号楼2单元

梧桐办事处春藤社区升龙又一城D区4号楼1单元

梧桐办事处冬青社区金科城一期22号楼1单元

梧桐办事处数码港片区鸿森小区B座

石佛办事处百炉屯村凯旋路第一胡同里李静厂院

石佛办事处华威社区华强广场天颂公寓高层单元

沟赵办事处紫锦社区紫兰苑3号楼2单元

沟赵办事处御馨苑社区御馨苑小区2号楼

三、疫情防控措施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低风险区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全区其他风险区现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变,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时进行动态调整。

荥阳市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决定对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一、以下区域划为高风险区(1个)

京城路街道铁龙社区气象局家属楼1单元

高风险区由所属村(社区)负责,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二、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16个)

豫龙镇五一街社区紫东郡1号楼1单元

豫龙镇二十里铺村宝翔嘉苑1号楼1单元

豫龙镇二十里铺村宝翔嘉苑1号楼2单元

豫龙镇二十里铺村宝翔嘉苑3号楼1单元

豫龙镇二十里铺村宝翔嘉苑5号楼1单元

豫龙镇二十里铺村宝翔嘉苑9号楼2单元

豫龙镇槐西村锦龙华苑小区B13号楼2单元

豫龙镇槐西村锦龙华苑小区A5号楼3单元

豫龙镇槐西村锦龙华苑小区A8号楼2单元

豫龙镇槐西村锦龙华苑小区A9号楼2单元

豫龙镇槐西村莱蒙郡7号楼2单元

京城路街道铁龙社区鑫源小区2号楼3单元

京城路街道堡王村西组207号围合区

京城路街道建业社区鸿翔今典4号楼1单元

京城路街道腾飞街社区舒欣佳苑小区7号楼1单元

贾峪镇楚村路岗东区3号楼2单元

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后同时解除封控措施,低风险区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以上区域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动态调整。

惠济区

根据我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的相关要求,决定对我区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2个)

新城街道弓寨村惠城社区23号楼2单元

新城街道新兴筹备组建业运河上苑14号楼2单元

二、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3个)

花园口镇京水村6组小区1号楼3单元

新城街道弓寨村田园风光9号楼4单元

新城街道弓寨村运河宸园7号楼

自通告发布,高风险区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请市民群众配合属地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齐心协力,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中牟县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经综合研判,决定对我县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以下区域调整为高风险区(1个)

广惠街街道星城国际东苑小区3号楼1单元

广惠街街道

高风险区实行“人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请广大居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村(社区)疫情防控管理,支持和配合全县疫情防控工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通告。

金水区

根据我区疫情形势变化,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的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27个)

北林路街道国泰社区国泰花园小区5号楼东单元

东风路街道锦华苑社区姜砦北路16号院1号楼4单元

东风路街道豫教社区青年居易6号楼5单元

东风路街道豫教社区青年居易8号楼8单元

东风路街道文化绿城社区园田路24号院1号楼2单元

丰产路街道德亿社区东风路217号院天裕小区2号楼2单元

丰庆路街道北晨社区北晨颐商苑4号楼3单元

丰庆路街道丰庆佳苑社区北苑家园9号楼1单元

丰庆路街道观澜苑社区观臻苑小区15号楼1单元

凤凰台街道王庄社区龙湖冠寓

国基路街道魏河社区世纪新城3号楼

花园路街道通信花园社区纬四路15号院29号楼2单元

花园路街道通信花园社区纬四路15号院35号楼1单元

花园路街道通信花园社区纬四路15号院28号楼3单元

经八路街道科技社区经五路24号院4号楼1单元

经八路街道文联社区纬三路12号院7号楼4单元

经八路街道省建社区经八路9号院1号楼2单元

南阳路街道北苑社区卫生路11-1号院3号楼3单元

南阳路街道福园社区瑞隆城21号楼1单元

南阳路街道阳光社区雅阁思达小区18号楼1单元

南阳路街道阳光社区雅阁思达小区23号楼4单元

南阳新村街道丰二社区卫生路15号院8号楼3单元

未来路街道升龙社区金水升龙广场F区18号楼2单元

未来路街道燕庄村聂庄A区6号楼1单元

未来路街道燕庄花园社区伟业大厦

未来路街道金林社区金水府5号楼

杨金路街道徐庄村徐庄北院15号楼1单元

二、疫情防控措施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全区其他风险区域现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变,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时进行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期间,请居民群众配合属地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齐心协力,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变化,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要求,经综合研判,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

(一)明港办事处

1. 永威望湖郡项目部

2. 德迈药业浙江宝冶项目部

(二)冯堂办事处

1. 宋家村后张自然村(除011号以外)

2. 大辛庄村(除新型社区第5排003号、第8排007号以外)

(三)龙王办事处

1. 龙安社区2号院7号楼

2. 龙安社区3号院5号楼1、2单元

3. 怡养苑一标项目工地

(四)龙港办事处

1. 树头村一组

2. 雅乐华庭小区3号楼

3. 河头陈村河东一棚户区一标段项目部

4. 河头陈村六组安置区第一、二、三排

5. 冯庄村(除三组安置区第二、三、四排,九组安置区第二、三、四排以外)

(五)银河办事处

1. 领航小区18号楼1单元

2. 文苑小区30号楼1单元

3. 锦荣产业园5号楼

4. 文苑小区46号楼1单元(除503、1003号以外)

5. 文苑小区41号楼2单元(除1101号以外)

(六)张庄办事处

1. 小马村

2. 生金李村(除四、五、六、八组,河南三建蒲公英工地生活区以外)

3. 前霍村(除五组,中建二局三公司职工生活区,中建六局工地生活区以外)

4. 宋庄村(除一、二、三、四、五、六、七组以外)

5. 吕坡村(除八、十一组以外)

6. 翟庄村(除一组以外)

(七)新港办事处

1. 三号安置区4号楼2单元

2. 富田兴和苑21号楼1单元

3. 金港大道142号

4. 三号安置区北门沙县小吃

5. 空港六路威尔森壁纸厂

6. 油坊庄村

7. 恒升新城14号楼2单元

8. 三号安置区20号楼2单元

9. 薛店南街村(除287号以外)

10. 薛店北街村(除3-1-28号以外)

11. 店张村(除57号以外)

12. 航南新城A区(除14号楼2单元以外)

(八)郑港办事处

1. 裕鸿世界港丽宫33号楼1单元

2. 鄱阳湖路与长安路交叉口东北角美伦酒店

3. 华康小区1号楼2单元、5号楼1单元、6号楼1单元

4. 润丰悦尚小区1号楼1单元、2号楼1单元、3号楼1单元、5号楼1单元、8号楼1单元、9号楼2单元

5. 鑫港花园小区3号楼2、3单元

6. 郑报润园三期13号楼

7. 魅力之城幽兰园1号楼1单元,风惠园4号楼

8. 金源小区2号楼1单元

9. 宇航铭筑B座

10. 正弘花语苑2号楼1单元

11. 锦绣桂园

12. 蓝山公馆22号楼2单元(除702号以外)

13. 蔚来云城颐园(除9号楼601号以外)

14. 蔚来云城云园(除5号楼1单元704号,6号楼1单元306号、2单元403和503号,8号楼2单元601号,20号楼103、303、403、703、1403号,22号楼2单元203、601号,26号楼901号以外)

15. 华安小区1号楼1单元(除601号以外)

16. 华安小区1号楼2单元(除801号以外)

17. 华安小区3号楼1单元(除1303号以外)

18. 华安小区3号楼2单元(除902号以外)

19. 正弘花语苑1号楼2单元(除502、603、703、1201、1701、1801号以外)

20. 正弘花语苑4号楼3单元(除803号以外)

21. 正弘花语苑5号楼3单元(除1104号以外)

22. 锦绣翠园西院(除1号楼1单元402号以外)

23. 锦绣翠园东院(除5号楼2单元1702号以外)

24. 锦绣杏园(除5号楼2单元403号、8号楼1单元1001号以外)

25. 锦绣荷园(除12号楼1单元1401号,15号楼2单元902号,20号楼1单元301号,21号楼1单元1002号,11号楼1单元,15号楼1单元,19号楼以外)

26. 锦绣御园(除4号楼2单元、9号楼2单元以外)

27. 锦绣绿苑(除7号楼2单元201号,8号楼1单元102号,17号楼1单元201号,31号楼1单元201号,40号楼1单元401、502号以外)

28. 锦绣枣园一期(除1号楼1单元302号,7号楼2单元402号,12号楼1单元603号、3单元101号、4单元203号,13号楼2单元102和302号、1单元602号、3单元302号、4单元102号,16号楼4单元201号,19号楼1单元101号以外)

29. 锦绣枣园二期(除20号楼3单元401号以外)

30. 锦绣枣园三期(除9号楼2单元404号、3单元701号,11号楼2单元104号,12号楼1单元901号,14号楼1单元401号,20号楼1单元802号,23号楼3单元601号,24号楼1单元603号,25号楼1单元301、801号,31号楼2单元301号以外)

31. 润丰悦尚16号楼5单元(除1001号以外)

32. 华夏大道西小李庄老村临时安置区(除南边第2排第2户以外)

33. 华夏大道东、机场区域西、翱翔路南、迎宾大道以北区域(除北市场7栋留森商贸、舒悦商务酒店、爱雅商务酒店和已精确的高风险区以外)

34. 京港澳高速东、华夏大道西、鄱阳湖路南、百草味厂区南围墙以北区域(除已精确的高风险区以外)

35. 凌风街东、雍州路西、鄱阳湖路南、大寨路以北区域(除已精确的高风险区以外)

36. 豫发国园5号楼1单元(除304号以外)

(九)滨河办事处

1. 正弘棠语苑2号楼2单元

2. 万科沐阳园2号楼1单元、7号楼1单元

3. 大寨临时安置区

4. 纸坊老村一组

5. 滨河花园一期对面门面房

6. 庙后张老村富贵腐竹厂

7. 大马洞庭华府小区9号楼2单元、10号楼2单元

8. 正弘愉心苑8号楼1单元、10号楼2单元,棠语苑3号楼1单元

9. 相州街昆仑乐居酒店、任雪商贸城

10. 凌空街K区美食街、汉庭酒店、优选酒店、平安公寓

11. 凌寒街锦绣明珠酒店、绿苑东市场

12. 雍州路家家欣购物广场

13. 滨河花园一期(除7号楼1单元302号以外)

14. 滨河花园二期(除1号楼1单元404、701、802号和2单元102、201、303号,6号楼1单元702号,9号楼1单元401号、2单元1201号,13号楼1单元1503号以外)

15. 营河社区(1号楼2单元1104号,2号楼2单元901号,3号楼1单元1603号,4号楼1单元1603、1801号,6号楼1单元1202号、2单元1703号,7号楼701、1201、1403号,11号楼702号,20号楼1单元503号、2单元304和1301号,21号楼1单元203、501号,24号楼1单元1004号、2单元304和703号以外)

16. 营河社区大河刘村(除13号楼1单元602号以外)

17. 大老营老村(除F区对面停车场以外)

18. 豫发白鹭源2号楼1单元(除403号以外)

19. 河东第四安置区瑞景苑6号楼1单元(除1201、1301、1302号以外)

20. 永威南樾福苑1号楼1单元(除506、905号以外)

21. 永威南樾福苑8号楼1单元(除1502、1503、1504、1802号以外)

22. 正弘麓林苑10号楼1单元(除2503号以外)

23. 相州街润鑫时代广场(除时代快捷宾馆、温馨宾馆以外)

24. 凌寒街兴隆商贸中心(除七夕公寓、单间出租宾馆以外)

25. 凌寒街荣港商贸中心(除春天宾馆,豪庭宾馆,荣港二楼、三楼宾馆以外)

26. 凌寒街孟刘冈市场(除二楼以外)

27. 雍州路锦荣悦汇城(除1号楼1127号、3号楼619号以外)

28. 巡航路富家精品酒店(除8125房间以外)

低风险区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疫情防范措施。

二、以下区域划定高风险区

(一)滨河办事处

1. 万科紫云园1号楼1单元

2. 小河刘社区3号楼1单元

(二)清河办事处

1. 黑李村92、171号

2. 洪家村22号

(三)郑港办事处

1. 润丰悦尚1号楼2单元

2. 裕鸿世界港丽园11号楼2单元

(四)新港办事处

1. 航南新城B区17号楼1单元

2. 泰安新城12号楼1单元

3. 恒源新城14号楼2单元、19号楼2单元、20号楼1单元、22号楼1单元

4. 学府新城4号楼2单元、16号门面房

5. 富田兴和苑26号楼1单元

6. 空港六路好特建材厂

高风险区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三、其他风险区保持不变

风险区调整不等于放松管理,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后续疫情形势变化,科学精准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并实时进行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属地,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养成科学戴口罩 、勤洗手、少聚集、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强防线。

对广大居民出行和生活带来的不便,希望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七区

根据二七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同意,决定自发布之时起,对部分区域风险等级作出相应调整。

一、以下区域划为高风险区(7个)

京广路街道连云社区正商禧园3号院6号楼2单元

京广路街道连云社区正商禧园3号院1号楼1单元

京广路街道漓江社区橄榄城五号院10号楼1单元

京广路街道惠城社区天地尚城1号楼2单元

京广路街道惠城社区天地尚城5号楼2单元

京广路街道惠城社区天地尚城6号楼2单元

京广路街道惠城社区天地尚城9号楼1单元

二、以下区域拟降为低风险区(38个)

人和路街道绿地社区绿地五区3号楼

人和路街道雅庭社区海悦雅居6号楼2单元

人和路街道华府社区海悦华府7号楼2单元

人和路街道王胡砦社区幸福家园14号楼2单元

人和路街道王胡砦社区幸福家园12号楼1单元

人和路街道荆胡社区荆胡六号院5号楼

人和路街道玥棠社区康桥玥棠16号楼1单元

人和路街道杏苑社区泰宏建业10号院8号楼1单元

人和路街道雅庭社区粮库家属院1单元

人和路街道联合社区联合花园8号楼1单元

人和路街道金沙社区泰宏建业18号院7号楼2单元

人和路街道金沙社区泰宏建业18号院1号楼

人和路街道金沙社区泰宏建业21号院1号楼

人和路街道联合社区联合花园2号楼1单元

人和路街道逸园社区大学南郡4号楼

淮河路街道路砦社区人和家园小区2号楼1单元

淮河路街道绿云社区中亚小区2号楼1单元

淮河路街道天下路社区澳丽名苑小区1号楼3单元

淮河路街道陇海社区淮北街17号院4单元

淮河路街道陇海社区富田陇海10号楼2单元

淮河路街道齐礼阎社区齐礼阎1号院2号楼1单元

建中街街道淮南社区升龙国际A区1号楼1单元

建中街街道淮南社区升龙国际A区5号楼2单元

建中街街道西福民社区西福民大院3号楼西单元

建中街街道西福民社区西福民大院2号楼1单元

建中街街道铁英社区幸福路9号院6号楼3单元

建中街街道五彩社区五彩小区1号楼7单元

建中街街道建华社区建华小区10号楼3单元

建中街街道建华社区大学中路54号院5号楼2单元

嵩山路街道黄岗寺社区黄岗寺工人路小区8号楼1单元

嵩山路街道珠江社区珠江荣域南院19号楼2单元

长江路街道长江一号社区海豫花园3号楼

金水源街道万荣社区万科海悦苑2号楼1单元

金水源街道百禄社区鑫苑鑫家东苑11号楼1单元

京广路街道洁云路社区铁道洁云里2号楼

蜜蜂张街道和平新村社区铁工里37号院7号楼

大学路街道祥和社区康复前街11号院7单元

一马路街道饮马池社区西大同路3号院4号楼2单元

三、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低风险区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全区其他风险区现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变,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时进行动态调整。

经济技术开发区

根据我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的相关规定,经研判,调整我区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6个)

明湖办事处东风社区金沙湖高尔夫观邸南区二期1号楼2单元

明湖办事处格林社区恒大绿洲二期14号楼2单元

明湖办事处格林社区恒大绿洲四期21号楼1单元

明湖办事处格林社区格林度假山庄51号楼1单元

潮河办事处司赵社区瑞祥小区7号楼2单元

京航办事处大孙庄瑞绣小区北院5号楼1单元

二、疫情防控措施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全区现存风险区疫情防控措施不变。

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从自身做起,严格落实规范戴口罩、勤洗手、通风消毒、“限流,预约、错峰”等要求,积极配合各类场所和单位落实测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为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继续努力!

新郑市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现通告如下:

一、调整以下区域为高风险区(3个)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

1、薛店镇草花路与第六大街交叉口向南60米路东第一排

2、龙湖镇王许村第三村民组581号自建房

3、龙湖镇王许村以十字街为界,十字街南路以东,97号胡同以南、隆盛超市以西,环乡路以北

二、调整以下区域为低风险区(1个)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坚持勤洗手、戴口罩,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进入小区等各类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主动扫场所码,配合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龙湖镇东徐自然村除一组008号自建房、015号自建房,二组065号自建房,三组105号溪溪菜店、001号福润多超市、117号益佳康药店外的其他区域

其他区域现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变,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时进行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期间,对广大居民出行和生活带来的不便,希望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高风险区

编辑:实习编辑 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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