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07 13:19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6日起,我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一、西村街道
增埗三巷6号之一、西增路65号2楼、美华后街3号5楼、广雅路84号8楼、广雅路47号2楼、长宁街7号8楼、长乐后街41号9楼。
二、南源街道
和平南四街7号2楼、南岸埗头新一巷14号6楼、南岸路2号之十一5楼、塘前新街28号、澳口社区署傍巷1号之一、荔港南湾E21栋4楼、西场北二巷3号之一、东风西路7号之一2楼。
三、逢源街道
带河路187号24楼、中山八路5号11楼,荷溪三约二巷6号、华贵路27号16楼、中山八路31号1梯8楼。
四、多宝街道
宝华路143号(恒宝华庭第5座)21楼、恩宁路168号、多宝路177号前座6楼、龙津西路逢源正街44号、黄沙大道20号逸翠湾A4栋33楼、南站新街34号4楼、丛桂路十二甫西街13号5楼。
五、龙津街道
光复北路530号之三5楼、永济里9号、永济里12号、长寿东路谭新街19号、长寿东路谭新街5号、通行巷6号4层、蕉园大街7号。
六、岭南街道
杉木栏99号6楼、十八甫南路26号5楼、光复南路杨仁新2号4楼、光复南1号、和平西路155号、和隆里5号1楼、西堤二马路16号、德兴路1-3号、杨巷路2号、和平中路19号16楼、新基东南约13号、大同路64号、贤思东24号、和隆里25号之一、塘鱼栏西街二巷7号。
七、华林街道
福安社区光雅里79号一楼、福安社区光雅里83号夹层、彩园社区文昌路彩园坊11号、德星社区永福巷1号、寺前社区茂林新13号、福安社区十八甫路128号、福安社区十八甫路桂棠新街39号2楼、河傍社区和平西路集贤坊10号、彩园社区下九路文澜巷1号。
八、站前街道
黑山九街16号4楼、富力君湖华庭T1栋3楼、站前路11号15楼。
九、彩虹街道
西华路1号之四7楼、西华路79号安歆公寓整栋、周门路10号之一7楼、周门街18号2楼、幸福新村35号2楼南侧、石路基44号1楼东北侧、周门街1号1楼西北侧、周门西街3号2楼东北侧。
十、桥中街道
坦尾大塘巷62号、坦尾大塘东巷18号侧边、东海北路232号、富海街22号2楼、悦江上品A2栋26楼、富海街21号1楼、富海街22号6楼、双桥8号3栋20楼、花语水岸5栋1单元9楼、珠岛花园20栋9楼、珠岛花园16栋2单元1楼。
十一、石围塘街道
芳村大道中594号万盛苑5楼、大涡街一巷181号、逸彩路166号13层、五眼桥西约165号、郭村一横巷55号、岭海街3号之二7层。
十二、茶滘街道
欣悦湾1栋11楼、保利花海湾10栋5楼、葵蓬西滘一直8号、嵘都花园1栋7楼、向阳街10号、悦兴街40、42号、茶滘路109号汾水花园3栋26楼。
十三、冲口街道
芳村大道东172号9楼、坑口迎来里七巷16号、坑口迎来里7巷29号5楼东侧、鹤松里直街4号3楼北侧、芳村大道东38号7层、沙涌新村三巷3号3楼北侧、罗冲村56-1号。
十四、白鹤洞街道
平东一巷13号、天颂大街4号(振业天颂6栋)18楼。
十五、东漖街道
西塱南安七巷21号、花地大道南21号、浣南东街8号5层、南安六巷15号。
十六、中南街道
连生坊连生街7号、南丫十二巷2号、波园路四横街1号、赤岗西约十巷14号、海中东约一横街70号、天嘉市场工贸区7栋D2栋之五号楼2楼、赤岗西约一巷11号。
十七、海龙街道
西浦大巷新街九巷3号、西浦大巷新街五巷1号、东联北约东街三巷10号、联和约大街九巷1号、杏霖街10号24楼、隽泷一街9号8楼、步漖村433号、步漖村285号、凤池六街三巷4号、增滘东约50号、增滘东约36号、增滘东约88号、增滘东约89号、增滘南约80号、增滘大和东约20号。
上述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相应区域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我区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通告如下:
一、金花街道
荔湾路100号之一。
二、南源街道
南岸路15号、西市新街59号。
三、龙津街道
长寿直街11、13、15、17、19号。
四、岭南街道
扬仁中8号。
五、冲口街道
沙洲街1号。
六、东沙街道
东塱村天后西街57号。
七、中南街道
海南南边二巷10号。
八、海龙街道
东联北约西街十一栋2号、增滘南约大街七巷13号、增滘洪石坊23号、洪石坊274号、大和西约174号。
以上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