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坑!这些销售抗原试剂的行为,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安然

2022-12-28 12:50 语音播报

城事

随着疫情防控措施调整,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需求量激增,一些不法分子瞄准热点,以销售抗原试剂为名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需要予以严厉惩罚。北京二中院刑事法官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梳理了一些由此产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法官表示,无论是“收款后不发货”、“发假货”还是“无证销售”,都可能涉及不同的刑事罪名。

二中院法官介绍,最常见的还是“压根未发货或货物完全不符的”,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

不法分子在网络上自称拥有抗原试剂货源,欺骗他人支付货款后,在网络上“拉黑买家”或直接“失联”,根本未发出货物,或者发出的货物与买家购买的货物种类完全不相符的,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此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还有是“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不法分子销售假冒其他品牌的抗原试剂,或者销售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抗原试剂,可能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等。

此外还有“无证销售抗原试剂、哄抬抗原试剂价格”等行为所涉及的罪名。近期,网络社交平台中出现了大量销售抗原试剂的信息,在买家详细询问对方是否具有售卖授权时,一些卖家含糊其辞、混淆概念或者干脆直接坦言自己没有资质。此外,也有个别经营者趁机哄抬抗原检测试剂价格,扰乱市场秩序。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销售抗原试剂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应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无资质的企业和个人倒卖抗原检测试剂系违法行为。

即使是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设立通讯群组、发布信息,也同样可能涉及刑事犯罪。不法分子为了实施违法销售抗原试剂的诈骗、销售伪劣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在网络社交平台中设立群组、发布信息,即使尚未实际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也可能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的规定,设立用于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情节严重的,可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此罪最高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二中院法官提示,建议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抗原试剂时,注意甄别网络上的虚假信息,选择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购买,避免在未取得经营资质或无法提供经营主体信息的社交平台购买。发现涉嫌诈骗、销售伪劣产品等违法犯罪线索的,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等部门报案或举报。


编辑:匡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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