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5 18:26
1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对姚凯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原副市长、市城乡建设局原局长姚凯(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滁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姚凯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滁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姚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2年5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姚凯接受审查调查。
通报称,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姚凯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2年11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姚凯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合肥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姚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姚凯初心不正,党性丧失,品行败坏,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一路贪腐,近于全面破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违规接受旅游安排,违规为亲属谋利,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欲熏心、贪婪成性,罔顾公共利益,公然利用执掌城建工程项目职权,与不法商人相互勾连,吃里扒外,大搞利益输送、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姚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姚凯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2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姚凯决定逮捕。
消息称,安徽省合肥市原副市长、市城乡建设局原局长姚凯(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姚凯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综合:高检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