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8 15:44
1月8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疾控局传防司司长雷正龙介绍,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传染病在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必要时报经上级人民政府同意,可以采取一些紧急疫情防控措施,并予以公告。
新冠疫情暴发、流行时,也可以适时、依法、选择性地采取一些紧急防控措施。第十版防控方案中列出了包括暂缓非必要的大型活动、暂停大型娱乐场所的营业活动;博物馆、艺术馆等室内公共场所采取适量的限流措施;严格管理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的场所;实行错时错峰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采取居家办公等措施;教育机构采取临时性线上教学等措施。
一旦疫情得到缓解,当地政府应该及时宣布紧急防控措施的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