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29 16:15
1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曹颖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辽宁省辽阳市政协原主席曹颖(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曹颖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曹颖利用担任辽阳市政府副秘书长,辽阳市白塔区区长、区委书记,辽阳市副市长,辽阳市委常委、秘书长、政法委书记,辽阳市政协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拨付工程款、干部任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2年6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辽宁省辽阳市政协主席曹颖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通报称,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辽阳市政协主席曹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2年12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辽宁省辽阳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曹颖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辽阳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曹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曹颖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转移隐匿证据、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向领导干部赠送钱款;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获得银行贷款、拨付工程款、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曹颖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曹颖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第十三届辽阳市委委员职务,终止其辽宁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和辽阳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按程序撤销其第十二届辽宁省政协委员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记者同时注意到,2022年1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辽宁省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通报称,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2年6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辽宁省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陈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陈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强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财物;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项目,破坏营商环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陈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强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辽阳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2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陈强决定逮捕。
辽宁省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陈强(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锦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强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2年8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陈强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日前,辽宁省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陈强(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锦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锦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强利用担任辽阳市副市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曹颖简历
曹颖,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1984.07--1987.10 辽阳市民政局计财科会计
1987.10--1989.12 辽阳市民政局计财科副科长
1989.12--1994.05 辽阳市民政局计财科科长
1994.05--1996.04 辽阳市殡仪服务中心主任
1996.04--1997.01 辽阳市民政局副局长兼市殡仪服务中心主任
1997.01--1998.12 辽阳市民政局副局长兼市殡仪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1998.12--2002.10 辽阳市政府副秘书长
2002.10--2002.12 辽阳市白塔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
2002.12--2006.02 辽阳市白塔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6.02--2008.01 辽阳市白塔区委书记
2008.01--2015.12 辽阳市副市长
2015.12--2016.07 辽阳市委常委、秘书长
2016.07--2018.01 辽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8.01--2018.02 辽阳市政协主席,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8.02 任辽阳市政协主席
陈强简历
陈强,男,汉族,1960年12月出生,1982年12月参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82.12--1984.08 辽阳化纤一厂洗涤车间技术员
1984.08--1985.03 辽化纤维一厂办公室秘书、办公室副主任
1985.03--1989.12 辽化纤维一厂锦后车间副主任
1989.12--1992.12 辽化纤维一厂锦后车间主任
1992.12--1995.12 辽阳市宏伟区副区长
1995.12--1996.03 辽阳市宏伟区委常委、副区长
1996.03--1997.03 辽阳市宏伟区委常委、副区长,区工业局局长
1997.03--1998.01 辽阳市市长助理
1998.01--1999.03 辽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
1999.03--2000.12 辽阳市市长助理兼市重点项目办主任
2000.12--2011.04 辽阳市副市长
2011.04--2011.05 辽阳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1.05--2015.08 辽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5.08--2016.07 辽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6.07--2018.01 辽阳市委副书记
2018.01--2022.01 辽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综合:高检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