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私营企业主提供保姆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原厅长王波被公诉
清风北京 | 记者 宋佳音

2023-02-28 17:02

清风北京

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王波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原党组书记、厅长王波(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达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波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达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郫县副县长、双流县副县长、金堂县委书记、攀枝花市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2年6月1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波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通报称,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王波,男,汉族,1971年7月生,云南盐津人,博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四川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部长助理、学生实践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四川省委政策研究室干部、社会处助理调研员;四川省新津县副县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郫县县委常委、副县长、党组副书记(2004年3月兼任县委党校副校长),双流县委常委、副县长、党组副书记,县委副书记,青白江区委副书记、区长,金堂县委书记;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金堂县委书记;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成都市委常委、秘书长;攀枝花市委副书记、市长;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攀枝花市市长;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

2023年2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原党组书记、厅长王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原党组书记、厅长王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波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长期违规收受礼金,特权思想作祟,接受他人安排让亲友违规乘坐公务用船旅游;

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贪图享受,违规借用私营企业主别墅,要求其安排提供保姆、出行等生活保障服务,公器私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友或者他人谋取利益;

违反生活纪律;

把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力寻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开展、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王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波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综合:高检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审查调查

编辑:应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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