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7 09:26
2020年至2022年,全区农村(社区)基层党员因违法犯罪受到党纪处分77人,占农村(社区)受处理党员的49.36%,其中酒驾醉驾、赌博、嫖娼等违纪违法问题占比最高。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暴露出时下仍有少数党员党纪国法意识淡漠,心存侥幸心理,把纪律规矩当作摆设,踩“底线”、越“红线”,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和党群干群关系。
盗窃、非法拘禁类
【案例1】喇叭沟门满族乡某村党员李某某借帮助被害人使用银行卡取款之机,获取被害人银行卡及密码,盗取被害人银行卡内钱款共计人民币5万元。
司法判决:李某某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党纪处分:李某某被怀柔区纪委开除党籍。
【案例2】泉河街道某社区党员张某某为索要欠款,指使他人将被害人带至其公司办公地点,并非法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至次日15时左右。期间,张某某伙同他人对被害人进行了殴打。2019年5月,张某某被民警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
司法判决:张某某因犯非法拘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党纪处分:张某某被怀柔区纪委开除党籍。
【怀纪说】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广大党员干部除了必须坚决杜绝贪污腐败、职务侵占等重大原则问题外,更不应该做出小偷小摸之类的盗窃行为,既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也要做生活中的清白人。当自己的合法财物遭受他人非法侵犯时,应当沉着冷静地通过合法合规的渠道和程序及时进行救济,而不能因一时冲动采用非法的方式,最终得不偿失。
【纪法释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察看;(五)开除党籍。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