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设立国家科普奖项!《科普法》修改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刘苏雅

2023-04-14 22:48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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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修改草案)》在科技部官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明确,国家把科普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位置,并提出国家设立科普奖项,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普奖项。现行《科普法》于2002年颁布实施,是对于深入推动科普发展发挥基础性作用的一部法律,也是我国科技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国内外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对法律修改提出了新需求。本次修改完善科普发展体制机制,总结凝炼促进科普发展成功经验,并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科普工作,坚持继承与发展并重。目前修改草案共9章66条,现行法内容全部保留,一些条文进行了扩充、完善。

草案明确了科普发展的目标和思路,增加国家科普工作组织协调机制等,强化主体责任,单独设立第四章“科普活动”、第五章“科普人员”、第六章“公民科学素质”,完善科普评价激励以及保障机制,此外还作了一些文字修改,并对条款顺序作了相应调整。

在科普活动方面,草案明确,国家支持科普产品和服务研究开发,鼓励新颖、独创、科学性强的高质量科普产品创作,提升科普原创能力,依法保护科普成果知识产权。提供科普产品和服务、发布科普信息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对科普内容的科学性负责。各类互联网传播平台应当建立健全发布科普信息的科学性审核机制,不得发布伪科学、反科学信息。

关于科普人员,草案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老年科学技术人员积极参与科普工作。国家设立科普奖项,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普奖项。各级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协会和有关单位都应当支持科普人员开展科普工作和从事科普活动,对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围绕公民科学素质,草案表示,国家强化科普在终身学习体系中的作用,将提升科学素质融入终身学习全过程。

本次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4日。


编辑:孟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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