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权色交易 温州市委原副书记林晓峰被公诉
清风北京 | 记者 宋佳音

2023-04-21 08:13

清风北京

4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浙江检察机关依法对林晓峰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浙江省温州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林晓峰(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绍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林晓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林晓峰利用担任苍南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副县长,乐清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温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衢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温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人员及其公司在工程项目承接、土地出让、企业经营、工作安排及职务提拔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乐清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滥用职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2022年7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温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林晓峰接受审查调查。

通报称,温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林晓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浙江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林晓峰,男,汉族,1965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苍南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苍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苍南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乐清市委副书记、市长,乐清市委书记、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委会党委书记,温州市委副秘书长,温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衢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金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温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23年1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浙江省温州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林晓峰被双开。

据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浙江省委批准,浙江省纪委监委对温州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林晓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林晓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规定,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

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录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利;

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利用职权买卖“房票”获取大额收益;

生活腐化,搞权色交易;

违规干预司法活动;

毫无纪法底线,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便利及影响力,为他人在承接工程、土地出让、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林晓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林晓峰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温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3年2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林晓峰决定逮捕。

消息称,浙江省温州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林晓峰(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林晓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综合:高检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审查调查

编辑:应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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